关于房子,关于什么是给予,谁是恩谁是仇,真的人人有人人的算法,难算。
大学里有一位院长,一直家里有保姆。
有一段时间,国家在海外搞了一些文化输出的项目,派了这位院长去。
院长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会去多久。
保姆觉得辞了换一家也很麻烦。
院长也想着如果呆不久回来再找保姆也很麻烦,就双方达成协议:这段时间,院长不给工钱,保姆自己打工,但还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顺便帮院长看看房子。
当然了,保姆的说法完全不同。
关于他们当时,到底说了什么,已经无法确知,但后来注定为这句话要打成一团。
院长在海外,建孔子学院什么的,一去十多年。
中间儿女也都出国。
等于全家都在海外。
中间院长好几年才回国一次,住自己家,与保姆和其家人也处得很愉快。
中间,保姆陆续把自己的丈夫儿子都接过来住了。
前两年,有些孔子学院倒闭,其中包括这位院长所在的。
他回国回家,才发现,保姆全家人都住在自己房子里,包括保姆的丈夫、两个儿子、两个儿媳妇和孙子们。
院长表示自己要住,请他们搬走。
保姆很诧异:这房子不是给我了吗?
就打官司。
首先这房子不能给,因为这是大学里的宿舍,并不归院长所有。
其次院长表示也不可能给,没这情份,就是给她住。
保姆在法庭上撒泼打滚,伤心大哭。
律师劝她说:你也白住了十几年。
她说:我要白住干什么?我在哪里不能住?我是以为这房子是我的,所以没有买房子。我早知道这房子不是我的,我十几年前就买房子了。现在你们不给我住,房价涨了,我又买不起,怪谁?
这是上了新闻的事。
我也有朋友是这位院长的同事。
新闻上的讲述与院长本人的讲述,我都听过,院长当然是无辜的,但保姆说的也未必完全没有道理。
不免让人想:为什么,转恩成仇,大恩若大仇,是不是因为,这些小恩小惠,确实有时,变成伤害。
就好像,一个人没饭吃,他饿极了自己去想办法赚钱。
你同情他,你给他饭,你今天给,明天给——后来你地主家也没余粮了你不给。可是他心里有个念想:他知道是有可能得到免费食物的,就天天找天天等天天要——要不到就骂就偷就恨。
到底哪个更好?
因为同情与恩惠,都很难稳定的、系统性地给予。
而且也很难确定,对于被施恩一方,他/她,到底得到的是什么。
同情的心、眼泪及话语?
这可能是在秀优越感。
对方什么也没收到。
现金与实物?
一定有个时限性。
而且多半有附赠的别的条件——只是当时双方都没意识到。
我原来听过一位文化程度不高、老一代做生意做得挺大的人说过:
帮人,是个讲究活儿。
一般人,干不好。
页面更新: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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