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变化、笔试内容变化等等都事关每一位教资人的上岸率,一定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01
2021下半年教资考试安排
21下笔试报名:9月初
21下笔试时间:10月30日
21下面试报名:12月中旬
21下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
02
《科目一》考点更新
从2021下半年笔试起,一些新修订的法规条例需要大家熟知,很可能在本次笔试中会出题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最新修订内容:
第三、四、五、七和第七十七条重新做了修订,其中,第七十七条增加了“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入学”“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入学”,以及“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入学”等情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订内容:
由原来的七章七十二条变为九章一百三十二条,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订内容:
由原来的八章五十七条变为七章六十八条,删除了“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重新界定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对于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分别明确了管理和矫治措施。
# 明确教师惩戒权
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教育部最新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学校、教师可以依法依规对学生实施惩戒教育。
03
调整部分教资考试科目名称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现决定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小学面试
“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 初中笔试
“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初中面试
“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琦琦老师提示:
(1)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
(2)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3)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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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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