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新增1处“电子警察”设备,并于2021年9月25日零时起启用。
新增电子警察位置
平庄城区宝山路与内环南路交叉路口(时代大厦路口)
抓拍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包括右转弯闯红灯)
2、违反交通标线(压白线)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压黄线)
4、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导向)
5、逆向行驶(逆行)
6、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占非)
7、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
交警提示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规守法,安全文明行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9月18日
编辑:杨光
页面更新:2024-06-17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