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表决通过,将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表决通过,将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将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是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该法分为总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110条,体现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和促进健康,以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新理念,也反映出对我国卫生与健康相关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及立法思路的与时俱进。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获表决通过,将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人大网

打击医闹行为,保障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

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获取、利用、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鼓励社会办医,社会办医和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权利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同时明确,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利益。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解决基层“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明确规定了国家在规划制定和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以基层为重点。比如强调了国家要加强县级医院、乡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这是从机构配置角度。

通过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下沉,助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比如,现在医改一个很好的经验就是强调分级诊疗,建立医疗联合体和医共体,这种新的模式其实就是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这个法里特别提到了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明确规定了国家要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同时规定,国家要采取措施,比如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和退休返聘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同时也规定了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多渠道补助和养老政策,也就是说让基层人员得到职业的发展,得到水平的提高。

大力加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制度和保障制度,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注意做好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衔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联合惩戒;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信息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等情形,增加规定罚款处罚;对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违法行为,除对相关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法定代表要进行罚款处罚。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建设

在妇幼健康服务方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及常见病防治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同时规定,采取措施,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服务。同时规定,国家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实行康复与教育相结合。

医保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在促进“三医联动”方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一是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的意见。二是明确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对纳入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同时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配合,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和保障水平。

来源:中国人大网、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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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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