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病人麻醉后,手术医生收取13000元专家费被投诉丨医法汇

作者:医法汇

近日,河北衡水武邑李先生反映称,其母亲因子宫脱垂到武邑县医院住院治疗,9月17日下午,其母亲被推进手术室进行麻醉后,一名医生通知准备13000元现金给专家。最终李先生家属把钱转账给了大夫。医院负责人回应,收费合规,专家费不通过医院。武邑县卫健局回应病人麻醉后收专家费,对此事已介入调查。(来源:新京报)

近些年,邀外院专家会诊收取专家费用被患方投诉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进一步激化了医患关系,医方认为这是收取的劳务费,患方认为是索要红包的行为。而一部分网友则倾向认为“患方过河拆桥”。对此,医法汇医事法律团队创始人张勇律师认为,应理性看待相关事件。

院外会诊对于患者、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和会诊医生以及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而言,均是利好的。患者本人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免除了到外地治疗的时间和医疗成本;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可以与会诊医生交流,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对于出诊医生而言,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回报;而国家也在鼓励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构建医联体,这有利于解决一些基层地区医疗资源匮乏、分布不均、患者看病难的问题。虽然专家会诊存在众多利好,但是不规范的会诊行为同时也是产生医疗纠纷的诱发因素。

河北衡水病人麻醉后,手术医生收取13000元专家费被投诉丨医法汇


私自 “飞刀”涉嫌违规执业,或将面临处罚。

目前,合法的“飞刀”应遵循《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程序,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医师擅自外出会诊的,由所在医疗机构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如果违反《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则涉嫌非法行医,一旦查实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院外专家会诊费用定价标准各地不同,一般为200-1500元左右,明显偏低。

目前全国没有出台关于专家会诊费的参考标准,特别是院外会诊手术费,各地区均不同。据网络检索,北京、广东、重庆医院按照特需或个性化医疗管理,由公立医院自主确定价格,一般为600-1500元不等。山东省立医院的会诊费用目前仍按照十几年前物价局制定的会诊标准(市内200元,出市300元)执行。

河北衡水病人麻醉后,手术医生收取13000元专家费被投诉丨医法汇

(图片来源:山东省立医院官网)

根据规定,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而类似新闻事件中动辄上万的专家费,并不符合收费标准。但是如果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薪酬水平太低,不容易调动专家的积极性,基本没有医师愿意去院外会诊。

会诊费应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会诊医师不得接受邀请医疗机构的报酬。

会诊医疗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果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存在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情形,税务机关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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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规定,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医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完成会诊任务的,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高会诊医师的报酬标准。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的规定前提下,目前大多数医生收取的会诊费是合情、合理但不合法。虽然医患双方之前已经就会诊费的问题达成一致,但这种靠你情我愿达成的私下协议,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一旦手术效果不好,就容易引发医疗纠纷,遭到投诉后,作为医生就会很受伤很委屈。一切按照法定程序去做,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确立了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国家有关部门也在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优化,平衡好医疗事业和各方承受能力,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供给和均等化,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等相关改革,充分反映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议医师们要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业,保护自己;也建议新闻媒体真实报道,引导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张勇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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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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