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一男子吃饱饭后去散步,发现路边停的保洁车上有一个打火机,并且还有气体,出于安全考虑,就拿起打火机,打了一下,结果是火苗太大,把自己烫伤了。
对此,该男子要求保洁车主赔偿药费,误工费,一共108.5元。保洁车主马上说道“活该,谁叫你跟小孩子一样,乱拿东西,还玩火”,并且表示,打火机不晓得谁丢的。
该男子听到后,差点噎死过去。是啊,该男子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去打火,这行为确实值得商榷。作为成年人,安全意识还是要有的。
打火机相对来说,危险性不大,只要去打火的时候,小心点,伤害不大。看看我们坐汽车,火车,打火机带一两个,没人说你不永许带,这就说明打火机是安全的。
自己打打火机,被烫了,却还要求赔偿,可以说,多大的事啊。假如走路不小心摔了,伤害都会比这烫的大吧。对此怎么看,欢迎探讨!
页面更新: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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