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5岁少年下班后被撞身亡,家属向单位索赔117万,法院:赔2万

近日,河北廊坊一名在餐厅打工的15岁少年小张凌晨下班时,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酒后驾驶的小车相撞,小车驾驶员肇事逃逸,造成小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发后交警大队认定酒驾司机负全部责任,小张无责任。

河北15岁少年下班后被撞身亡,家属向单位索赔117万,法院:赔2万

事情到了这里原本也很清晰了,不过小张的父母却认为,小张是在下班途中被撞身亡的,因此小张工作的餐厅也需要承担责任。小张的父母遂发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赔偿,但不被受理,后又向法院起诉餐厅,要求赔偿1171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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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餐厅存在非法用工确实违法了,但小张的死亡与非法用工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根据公平原则酌定餐厅赔偿两万元。

这里有一个争议点需要解释一下,许多网友都说,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不是属于工伤的范畴吗?根据相关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的,确实可以归属于工伤。但是,要注意的是,小张当时还不满16周岁,是属于童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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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餐厅录用小张是属于非法用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既然没有劳动关系,又何来工伤一说呢?这只能说,如果餐厅非法用工有错,那自然会有法律来惩罚它,但这不是小张家属用来索赔的理由。

最后分享几位网友对此事的看法:

“15岁出来打工,也不知道这些父母咋想的,唉……”

“冤有头债有主,找对人赔,不是谁有钱就找谁赔,这跟讹人有什么区别?”

“餐馆没太大的过错啊!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非法使用童工罪进行罚款,醉驾逃逸致人死亡全责,不应该是找醉驾方赔偿才对吗?一码归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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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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