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带来的“后遗症”:许妈妈要回房产,结果是难上加难

如果没有29年前的在医院妇产科的错换孩子,江西九江许妈妈的人生,完全是另外的模样。不说28年养育病儿的辛酸苦楚和金钱付出,直到现在,这个“错换”带来的后遗症仍然问题多多,短时间内无法解决。而即使是解决了,也不一定是你我所希望和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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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因为看到一些推送信息,竟然是许妈妈被骂是“泼妇”,把我吓了一跳。然后追踪溯源,原来,许妈妈与前儿媳熊某的房产案在7月15日“悄悄开庭”了。所谓“悄悄开庭”,应该是法院考虑到会引起舆论的骚动和交通秩序的混乱,法院就要求当事人保密,所以我们广大网友并不知情。但事后还是有人透露出庭审的一些细节,一些熊某的支持者还说,许妈妈在庭审现场,怒骂了熊某的律师,把她比喻成撒泼打滚的泼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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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啊!回想许妈妈28年的爱子情深和错付真情,即使得知姚策并非亲生,仍然出钱出力为他救治。而错换的儿子姚策不仅没有感激她28年的养育之恩,还在房子的问题上打起了“太极”:一方面多次承诺尽快将房子还给许敏,一方面却迟迟没有任何行动。在他走了之后,他把所有财产留给了妻儿,当然就包括这套尚未归还的房产。而他的妻子,更是连敷衍的话都没有,直接就是“法庭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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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的产权归属,有着极为复杂的关系。因为民事法律纠纷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打官司的复杂流程、对法律条文的不同理解和不可预见的判决结果,都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的困扰。特别是准备各种举证材料,比如购房合同,转账记录,贷款合同,每个月许妈妈代为偿还还贷的转账记录等等。另外,大家都装修过房子,装修房子很多是没有正式发票的人工费、材料费。要证明这套房子是谁出钱装修的,同样不好认定。加上聘请律师,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对于他们这样并不年轻的中老年人来说,实在是非常费心费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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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偏偏在房子的官司上,许妈妈一家是处于劣势。因为当初出于信任和疼爱,他们毫不犹豫将房产归到唯一的,以为是亲生儿子的姚策名下,不考虑错换孩子的情况,姚策妻儿顺势继承这个遗产,从法律上来说完全没有问题。如果当初许妈妈像杜妈妈一样,随便买一套便宜的小产权房给姚策,或者把房产直接做到自己的名下,那还有这个前儿媳熊某的啥事吗?完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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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每个月是姚策在还贷,熊某要把这笔还贷的钱拿回来,如果许妈妈不认,她同样也得千辛万苦找到姚策还贷的转账记录,找律师,再上法院起诉,证明姚策出过这笔钱,容易吗?一样不容易。所以在这套房产归属的问题上,熊某占据了主动权,所以她可以站在高处,笑看许妈妈为了这套既出钱又出力的房子,东奔西走,心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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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次15号的法院开庭情况来看,许妈妈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房产,决非易事!从网络上现有的信息来看,虽然她准备了长达76页的各种证明证据,包括购房合同、发票、各种税款发票、姥姥手写的20万元证据、还贷证据、购房经过等。这里实在心疼许妈妈,准备这些,需要他们全家花费多少的时间精力,而且姥姥一家这么老的老人也被牵扯了进来。但是刚才说了,许妈妈一家,在房产问题上,绝对处于劣势。对方律师可以说:这些证据都跟房产权属无关,因为她没有这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而这个证件才是公民合法权益的最有效证明!许妈妈提供的这些证据材料,最多只能证明她为姚策出资过,她只是这些证据的保管人。按照继承的规定,所有人现在应该是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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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自己的房子,明明是要给亲生儿子的房子,因为错换导致错误的赠与,可现在要通过法律拿回来却是千难万难。将心比心,如果是你,如何不痛心不愤怒!面对对方律师的这番说辞,才有了许妈妈的指责:在铁证如山面前,你们这样丧尽天良,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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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许妈妈和杜熊两家关系已经完全闹僵,到了对簿公堂的程度。从内心来说,非常理解许妈妈不愿意再把这套误赠给姚策的房子留给前儿媳熊某,因为她艰辛大半辈子,自己都居无定所,而房子,是他们一家倾尽所有的最大一笔财富了,凭什么给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外人呢?就算留给自己居住养老,也是应该的啊!而且随着错换的两个孩子各自认亲,他们和姚策之间已经不再存在母子关系,熊某霸占着房产不予归还,于情于理,这样的赠予都有悖于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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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样房产还要不回来,是正义的灾难,是信念的崩塌。也有的吃瓜群众说,怕什么,房子判给熊某了,再找她拿回养育病儿那么多年的抚养费和医药费。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首先把房子判给熊某,对许妈一家公平吗?大众的心理能接受吗??法律条文是死的,但现在法院的判决都是以人为本,考虑社会公序良俗的。一份冰冷的判决拿出来,会导致什么样的社会影响力和后果呢?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更加缺失、彼此防备度大大提升,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

错换人生28年带来的“后遗症”:许妈妈要回房产,结果是难上加难

再说,想拿回养育姚策病儿28年的抚养费和医药费,真的那么容易吗?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错付慈母真心的28年,如此艰辛不易,是否还苛责许妈妈没有证据?》,想把28年付出的费用留下发票单据,据此来打官司,各位先扪心自问,你家宝贝小时候看病发票是否还保存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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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条文,法院是讲究证据的地方,但同时也是为了伸张正义,传播正能量的地方。真心希望法院的判决,是充满人文关怀的,是符合公平正义兼顾公序良俗的,是充满温暖的!大家认为许妈妈的房产能通过打官司要回来吗?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点赞讨论留言,记得关注我@云雀飞舞谢谢!#婚姻与家庭##许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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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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