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与爱情(二)

‬爱情

1、舞场相遇

五彩的霓虹灯,随着音乐摇摆的人群,到处还弥漫着烟雾,四周混合着烟酒的味道。我是第一次第一次进入这样的场合,仿佛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心理充满了好奇,还有点胆怯。

其实这样的酒吧环境很差劲的,之后我到过早晨的酒吧,水泥地,简单的桌椅摆设,眼睛所到之处竟是一片狼藉。

也只有在晚上人多的时候,才能体现它的妙处,霓虹灯一打开,再加上动感十足的音乐声,让人陶醉,流连忘返!

黄毛说不用害怕,这里面都是和我们一样,有钱有能力的会坐在包间。稍微有点能力的会在走廊上的桌椅坐下,再点些酒水饮料什么的,只要坐桌子就会有最低消费。

女生大多不用担心这些问题的,只有稍微有一点姿色的,只要在舞池里舞动一会儿,便会有人上前搭讪,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跟随着那人,一起去他们的吧台坐坐。

不过黄毛说了,这里人多而且坏人还很多,所以她不允许我随便和人搭讪。我对她说的话都信因为真,所以,我们一块儿出,一块儿进,也没有什么事发生。

在酒吧,我认识了他,他是一个阳光男孩。瘦高的个子,清秀的五官,我很喜欢他的眼睛。一双丹凤眼,眼尾微微上扬,仿佛在向我微笑。


目测他要比我要小,我不会跳舞,听从黄毛的建议,随意舞动自己的身体就行。在这里没人会注意你的舞姿多好,只要你能跟上音乐节奏就好。


那时我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而且跟着潮流做了拉直处理,临出门时,黄毛还专门为我涂了一些口红。


有一段音乐节点很持久,我和黄毛手拉手,不停地摇动着自己的头发。他就是这个时候靠近我们的,在我们后面,他站在我们后面以后便再没有其他男人出现。


仿佛他在保护我们似的,黄毛给我递了个眼色,那意思是我要交桃花运了,我莞尔一笑。


周而复始,连着三天晚上,他都是这样出现在我身后,第三个晚上时,他才和我搭讪。搭讪的第一句话听得我一头雾水,只见他开口说“美女,我看你天天来酒吧,能交个朋友吗?”


2 黄毛

黄毛是我工作时的一个搭档,因为顶着一头黄色的直发,所以我打趣着叫她黄毛。


工厂打工的生活很单调,特别是上夜班的时候,我做的工种很简单,而且是在车间最后面的一片空地上。


大多数时间没人看,我和我的搭档可以边聊天,边工作。


我的搭档是一个标准的广东人,个子矮矮的,皮肤黑,而且还很瘦。一头黄色的直发,因为缺乏保养而显得很干燥,毛毛的!


一双大大眼睛加上高鼻梁,只看到这里的话,她还称得上漂亮。可是再看她的嘴巴,就有点让人失望,有点大。


她有点尖酸,听到同事的聊天,总撇撇嘴,再发出“耶—”的声响。如果不是因为上班,估计我是不会和这种人打交道的,我性子直,喜欢和直性子的人打交道。


再后来,我们一起聊天,就聊到了酒吧。不仅让我想到了,电视剧和电影里,一些漂亮的女孩子在酒吧里到底偶遇。


黄毛也是一个不安分的女人,她原本结过婚,她的夫家有是一个很传统的广东家庭。起初打工时,他们是一起的,但是她老公搞不成低不就,只好回家待工。


她自己出来打工,只有倒班休息时才回家,偶尔她老公也会来看她。两个人有个儿子,我经常问她,为什么不回家看孩子。


她总是尖着声音说“不上班,哪里有钱养儿子!”


3 迷茫

偶然逛街时,在茫茫人群中,我看到一个身影。于是,我的眼睛一直追随着身影,高高的个子,修长的身形,黑色的风衣,有着道明寺似的的发型。


我感觉自己完全成了一个花痴,被一个背影迷上了,还有想上前打招呼的冲动,可惜背影走到街角转角之后,就消失不见了。


我在下班之余,总会去碟吧看碟,一看就是整个下午,或者是大半个晚上。在碟吧看碟很划算,按时间收费,不像现在可以不出门在手机或者电视都能看。

当时最流行的一部电视剧就是《流星花园》,记得高中的时候,我们班有点家底的男生,都会有一件或者两件带有“F4”标志的衬衫。

在这部剧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道明寺,有点霸道总裁的味道。小女生都喜欢这样的调调,我也不列外,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打工妹来说,怎么可能有这样的经历。


曾经有段时间,人生很迷茫,特别是对于金钱和爱情。我渴望能得到完美的爱情,每天都在幻想着能找到那个身影。有了上次约会网友失败的经历,我再也不在QQ里寻找异性聊天。

而是迷上了酒吧,这还是从黄毛哪里听来的,她是广东本地人,又一直在外打工,会的要比自己多。


直到遇到他,他的身影和我脑海中的身影重合,我想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妹妹走后,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广东,这个陌生的城市,初到广东时,一直在北方生活的我,身体有点不适应。


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想把心口的那口闷气排出体外,往四周望望。满眼都是绿色,川流不息的人群,让我觉得自己很渺小,有点格格不入。


经过一年的打工生活,我也开始适应这里的生活,每天三点一线,吃饭—上班—睡觉。适应之后,自己开始有点躁动,开始不想过这样单一的生活。


上班时,我们都穿着工装工裤,还要带着一只白色的工帽。等晚上或者早上下班了,一个个地脱掉工作服,穿上自己的衣服,开始个人的生活。


之前听妹妹说晚上10点才是夜生活的开始,我还不相信,等我下班之后,走在川流不息的街道上,才感觉这个城市的繁华。


每次当自己走过热闹的人群时,我都有有种莫名的失落,想当初我是为了挣钱才出来打工,希望打工发工资来实现自己的梦想,但是再看看自己的口袋。


每个月有三十天,只有在倒班时才可以休息,每天还有加班两个小时,而装到口袋的工资却少的可怜。


除去房租,再出去吃喝,剩下的也微乎其微,我想买一件新衣服还得提前计划一下。真的很拮据,让我觉得这样真的有前途吗?

跟着黄毛去酒吧,特别是喝过一些啤酒,自己的脑海里除了音乐,还是音乐。那些烦心事和烦心人统统地没了,我随着音乐摇摆,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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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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