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5个月准妈和丈夫闹离婚,婚离成了,但宝宝却丧失了出生的资格

子君是我的闺蜜,今年已经39岁了,曾经是个大龄女,最终在40岁之前把自己嫁了出去,总算解决了终身大事。我知道,子君的婚姻并不甜蜜,夫妻俩成天吵吵闹闹,而且她经常 给我吐苦水,说丈夫是个疑心很重的人,而且很偏执,一点点小事就发脾气。子君现在觉得,当初草率结婚的决定真的害了自己,现在回头看,还不如独身主义来得潇洒。

孕5个月准妈和丈夫闹离婚,婚离成了,但宝宝却丧失了出生的资格

3个多月前,子君告诉我,说她怀孕了,已经有了两个多月。后来有一天深夜,子君忽然之间打电话给我,在电话里,她哭哭啼啼地说:”晓燕,我老公刚才动手打我了。“我一听来火了,动手打孕妇,算什么男人?我马上叫子君收拾衣服,暂时来我家住一段时间,但是子君说不用,她不想家庭破碎。子君的忍耐却换来了老公的变本加厉,他不但动手打子君,而且还怀疑子君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子君的老公曾经有个一段失败的婚姻,和老婆结婚两年多也没有孩子,所以子君一嫁给他就怀孕了,他就怀疑子君的孩子不是自己的。最近一段时间,子君的老公天天逼她去引产。

子君实在受不了,向老公提出离婚。老公起先不同意,子君就起诉到法院,结果法院见子君态度坚决,就判处了两人离婚。

时间过得很快,子君的肚子已经6个多月了,这个时候,子君才想起,该去给宝宝办个准生证。没想到到了计生部门,计生部门说子君是非婚生子,不同意办理准生证。这回,子君傻眼了,要知道,宝宝没有准生证,是不可以在大医院里生产的,也没有建立遗产保健卡的资格,以后入户也会有限制。这可怎么办?子君咨询民政局的律师,结果律师说:“我国的婚姻法和计生法在这个地方有漏洞,本来男士在妻子怀孕期间和哺乳期一年时间内是不能够申请离婚的,但是现在由女方提出离婚,那么等于说子君的离婚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在计生法中,没有婚姻关系的孩子都被视为非婚生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还是建议子君和丈夫复婚,等孩子出生后再离婚。”

为了孩子,子君去找丈夫提出复婚,但是丈夫怎样都不同意再复婚,而且坚决要子君去打胎。这回,子君真的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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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标签:婚生子   民政局   丈夫   准生证   哺乳期   终身大事   婚姻法   计生   法律保护   法院   老公   婚姻   部门   资格   律师   宝宝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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