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吴亦凡事件(续)

在生活中,也会自觉的运用法律。孩子小的时候,经常会说,按着法律的规定,等你到18周岁了,爸爸妈妈就不管你了。但是,等我们老了,你有赡养我们的义务。

还有一次,爸爸拿回了一个花瓶,有包装,我不知道是个易碎品,就给弄坏了。孩子和爸爸的意思,都埋怨我,我不服气。就给单位律师同志打电话求证。结果,我赢了。爸爸应该有告知义务。

类似的事,还有几回。

生活中,会有意识的用法律解决问题。以事说法。

慢慢的,孩子也会用法律的武器,解决问题。

记得孩子上初中的时候,农村的一个小亲戚,来城里打工。晚上喝完酒之后,就把公用电话亭给砸了。

这个时候,派出所打来了电话。小亲戚的家长非常着急,不知道怎么办是好。这个时候,我家孩子说,按着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违法,第一时间,是要通知监护人的,现在都已经快到24小时了,他们的做法是不妥的。

我们听了之后,都目瞪口呆。惊讶于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懂得这么多。


有感于吴亦凡事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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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8

标签:易碎品   监护人   惊讶   电话亭   未成年人   服气   不妥   目瞪口呆   花瓶   派出所   亲戚   义务   爸爸   事件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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