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女子举报丈夫酒驾!原因是...

2020年04月01日01时许,鄂尔多斯市东胜交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在东胜区某小区西门处酒后驾车,涉嫌酒驾人员已被派出所民警控制,东胜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原来是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妻子举报丈夫酒后驾车。在现场,任某某承认饮酒,但坚决否认酒后驾车行为。民警随即将任某某带至东胜区交管大队办案中心进一步调查。

在东胜区交管大队执法办案中心,面对民警询问,任某某坚持否认自己涉嫌酒后驾驶,并声称车辆一直由他人驾驶,自己并未开车。后民警调取沿途视频监控发现,任某某在撒谎!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

2020年03月31日,任某某在某工地施工,晚上与同事聚餐任某某喝了不少酒,酒后与儿子微信视频发现其妻子外出将孩子独自留在家。被酒精冲昏头脑的任某某将交通法律法规抛在脑后,一心想回家看孩子并与妻子理论,便独自驾车返回小区。此时,其妻子折某某也刚好回家,二人赶巧在单元电梯口处相遇,随即发生冲突,后折某某愤然报警。后经鄂尔多斯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任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44.91㎎/ml,达到醉酒状态。任某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等待任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法 律 链 接● 饮酒驾驶:扣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 再次饮酒驾驶: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 发生死亡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并追究刑事责任。●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内蒙古交警公众号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24

标签:鄂尔多斯市   东胜   安泰   交管   内蒙古   驾驶证   拘留   酒后   刑事责任   民警   交警   机动车   大队   酒精   年内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