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后是否可以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北瓜网

商标转让本质上是商标专有权的转让,只要经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就是被法律认可的,在完成商标转让之后,商标受让人就能拥有商标的专有权,主要包括商标的禁止权、使用权、许可权等。如果说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权人利用商标获得收益的一种方式,那么许可商标使用就是获得收益的另一种方式,并且商标的专有权还牢牢抓在商标所有人的受众,因此,很多时候,许可使用才是更多商标所有权人崇尚的一种方式。那商标转让后商标受让人是否可以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呢?当然是可以的,商标转让之后,商标受让人就成为商标新的权利人,对于商标有绝对的使用权和支配权,在相关权利人的许可下就可以办理商标许可使用。

商标转让后是否可以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北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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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使用许可的途径与提交的材料:

1、在商标被许可人的要求下,商标受让人与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前往商标局自行办理相关业务,需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副本、原商标注册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2、经由商标被许可人和受让人的协商,将办理业务所需的材料(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增加商标使用许可委托办理书)一并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商标许可使用的费用: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权人在办理商标许可使用业务时,需要缴纳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费用规费300元,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需要按照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缴纳代理费用和备案费用,商标局后续的费用就直接从代理机构走账。

北瓜网:办理商标使用许可业务的前提是许可人拥有商标的所有权,在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之后,由商标局同意之后便可成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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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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