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毛姆《刀锋》: 艾略特,一个为派对而生的绝色交际家

读毛姆《刀锋》:   艾略特,一个为派对而生的绝色交际家

《刀锋》是毛姆晚年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在这部小说中,作者用自己一向擅长而熟稔的富有戏剧性的故事方式娓娓道来,展现了一战前后生活在欧美历史上的各色人物的鲜活迥异人生,不光给读者带来一场视觉上的阅读盛宴,更是引起人们对自我人生的不断审视和思索。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美国青年拉里,然而第一时间吸引住我的却是书中作者用大量笔墨描述的另外一个人物艾略特。

形象大使、外交官、社交名流是作者笔下他的人生标签,更是他毕生为之努力和奋斗的殊荣。

作者自己对艾略特这个外交官人物的一生虽有些怜惜,甚至颇有微词,但依我看来,他的这部小说之所以圆满完成,还是得益于巧妙设置了艾略特这个交际人物,借助他的各种穿针引线,使得书中各色人物粉墨登场,鲜活闪亮。

如此看来,艾略特这个交际人物,真得非同一般,能力非凡。很多时候交际人物就是一个非常必要的存在。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交际的确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能力。只不过作者笔下的艾略特有些势利,喜欢高攀那些豪门贵枝罢了。

在我看来,他的交际能力确实高强。总之,在当今社会,他还是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这些不太会交际的人好好学习和借鉴。

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所说:自从世界上出现人类以来,相互交往就一直存在;亦如英国历史学家西·史密斯所言:交际是人生的一大乐趣;恰如日本思想家福泽渝吉认为: 在生活上和交际越是广泛,越是感到幸福,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成因。

小说一开始,便以作者自己和年近六旬的社交名流艾略特交往着手,适时巧妙引入小说中其他人物,进而逐步展开故事情节。

作者不惜笔墨,用大量篇幅为读者呈现了一个成功跻身社交名流的交际家艾略特的鲜活具体而生动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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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赋予了艾略特得天独厚的交际才能。

艾略特出身弗吉尼亚州贵族,他个子高挑,五官容颜相当漂亮;他仪表堂堂,风度翩翩;他对人还彬彬有礼,脾气极好;同时,又有一身交际才能:舞跳得好,枪打得不错,网球也很擅长。

他眼光极好,很会穿着,极有品味。在衣装穿戴方面,他一向非常讲究。他的衣服鞋帽,从不在普通的小地方买,他买衣服,总是要到巴黎那条最时尚的圣纪劳姆街去买。加之他眼光又好,又不惜高价,因此,无论什么时候,他都穿得十分得体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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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乐于助人,好客;耐性极好;又懂得笼络。

在日常生活中,他一向乐于助人,如果有需要服务的地方,他随叫随到;如果你要请他帮忙做一件事,不管这事多么令人厌烦,他都能高高兴兴地帮你做好。他还擅长穿针引线,总能帮朋友促成一项项交易。当然,他结交的这些人,大多都是豪贵人家。

他为人慷慨,健谈,好客,而且懂得笼络。在交际场所,他从不吝惜各种鲜花和大盒昂贵的巧克力,任意送人。

他虽说不常请客,但若请起客来,必是别有情调。他会带着那些阔太太们,去有苏荷区那些有异国情调的饭馆,或是去拉丁区的小酒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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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善于开挖和利用自身资源,又不怕艰辛,目标明确,又非常执着。

年轻时,他凭借自己是贵族出身,利用母系亲族那边,曾出过一位参与签署《独立宣言》的先祖这点家世,拿着介绍信去见那些美国名媛,还挺受重视。

在欧洲,他也曾拿着介绍信四处拜访名流,后帮助到了一些英、法两国的没落贵族,促成几笔交易,取得了一定社会地位。

最主要地是,一战为他提供了很大的良机。他加入救护队,去了阿尔良等战区。后来,佩戴一枚红勋章回来 ,然后在巴黎红十字会谋得一个位置。那时他手头已经阔绰,于是特别热心慈善事业,经常慷慨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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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几年功夫,他成功跻身欧美社交名流。

几年来,他就足够有钱,生活也足够有档次,有上流人士应有的那种派头,而且平常里,他的生活也不用太多的辛苦劳累。

巴黎是他的是长住地,伦敦是每年派对季节赶在末期去,然后在初秋时分再拜访一圈乡间别墅。

在聚会和派对中,有他在,就绝对不会有大家在一起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的僵持,他总能滔滔不绝地扯上许多闲话,避免各种冷场和尴尬。

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他的交际手腕愈发了得。

艾略特款待客人极尽奢华。 即使大崩盘时期,艾略特也照常举办派对或是去别人家赴宴。派对上,他 穿行于人群之中,风度翩翩地一会儿握握这人的手,一会吻吻那人的手,只是始终带着一股子超然派头,仿佛他是个遭放逐的皇室成员,不得已之下才和这此人混在了一起,满心不是滋味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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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生执着于交际行业,并且乐此不疲;派对就是他的呼吸,他的生命,他的灵魂。

在他一大把年纪得了绝症时,他依旧热衷于社交活动。他完全不顾自己身体安危,只要有盛大派对,他都盛装出场。

正如毛姆书中所写:你简直想象不出他是个病人。就像个濒死的演员,当他涂着满脸的油彩登上舞台,立刻就会忘掉浑身的病痛;艾略特以他一惯的潇洒派头担当着这个陪客的角色。

他待人接物极其和蔼,对那些显赫人士刻意奉承,话题往往刁钻刻薄,逗人、捧哏统统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对公主殿下鞠躬时所表现的翩翩风度,既表现出他对公主的尊崇,又表现出一个老年人对一个年轻的美丽女子的景慕,真让人大开眼界。

在派对中,他使出浑身解数,女主人非常满意,他简直就是派对的生命和灵魂。

生命垂危之际,他也不忘当下的盛大派对,当时有一家宴会没有请他,他竟然难过无比,像个小孩子一样稀里哗啦地哭起来。

对他来说,不被邀请就是一种侮辱和羞耻,尤其是到老年,他是极易害怕受到冷落的。

他的葬礼,死前,他也是安排的头头是道:遗体要涂香膏,要穿上先祖德.劳里亚伯爵的那套服装,腰上佩上他的剑,胸前挂上他的金羊毛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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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艾略特,他就这样按照自己的要求和方式,走完了自己认为近乎完美的一生。他,真的就是为了交际和派对来到这个世界的。交际,如同他的呼吸,已融进他的周身细胞,是他的整个生命和灵魂。

作者毛姆,作为他的老朋友的,对他的一生几近怜惜,难过地说:他是一个好心肠的人,然而他的一生又是多么愚蠢、无聊而没有意义,参加过那么多派对,和那么多达官贵人交往,为别人做了那么多,有什么用呢,最后并没有几个人记得他。

可是,人生,又有几人可以做到真正选择呢?

正如村上春树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正确的选择,我们只不过是要努力奋斗,使当初的选择变得正确。”

亦如爱默生所言:男子汉的责任就竭尽全力去做能够做到的事; 为美而献身,比为面包而活着要幸福得多。

人生没有彩排,选择没有对错,艾略特以交际为乐,很享受为别人服务,享受和那些社会名流在一起的时光,并由此也给他带来了不错的生活和快乐,他也算按照自己心的方式,尽情努力地活着,这就足够了。

他的一生,也算活得滋味从容。正如书中公爵夫人的秘书吉斯小姐、主教等一些人对他的评价所言:

他是一位真正的绅士;相比那些跑到这儿来混吃混喝只顾塞满自己肚皮的人,他要正派得多。

他尽管势利、造作,但仍不失为一个极其善良、万分体贴和慷慨诚恳之人。

他的内心是十分善良的,一些缺点都只浮于表面;他对人无比宽厚。

如此看来,交际,虽说带着一定的虚无和浮华,然而,这个过程实则也是一种自律,是一种奉献,是一种兴趣和乐趣,亦是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的一种必要存在。

作者简介: 雷凤侠,渭南华州作协会员,雨滴华州主编。爱好文字,有多篇作品收入省市及国家级官方纸刊,大量作品见于主流纸媒和网媒。(本文系作者原创,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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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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