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加多宝可继续用“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

近日,加多宝凉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6月18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定驳回了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判了!加多宝可继续用“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

来源:加多宝官方微博

因商标期限纠纷,“王老吉”更名“加多宝”


由加多宝集团运营的“王老吉”凉茶曾是中国凉茶行业无可争议的巨头,市场份额常年保持第一。但从2005年起,加多宝与王老吉实际控股方广药集团围绕商标使用期限一事纷争不断,最终加多宝方面败诉,2012年不得不更换产品名为“加多宝”。此后加多宝元气大伤,市场份额逐渐被王老吉超越。

一审:加多宝停止使用“怕上火和加多宝”广告语


虽然更名为“加多宝”,但其与广药集团的官司却一直持续到现在,双方在商标权、广告语、包装风格上都各有争议。

双方对“怕上火喝XXX”该广告语的纠纷可追溯至2012年,由广药集团对加多宝发起了不正当竞争的诉讼。在一审判决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等广告语。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广东加多宝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等相关广告语,同时需赔偿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经济损失500万元。


判了!加多宝可继续用“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

来源:加多宝网站

最高院:加多宝胜诉,拿回广告语


加多宝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6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广药集团主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和“怕上火喝XXX”不是知名商品的特定名称,加多宝的被诉广告行为不会造成市场混淆,并不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广东省高院的判决,广药王老吉并不表示认同,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再审。根据今年6月18日最新发出的裁定书,最高院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接下来,加多宝可以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等系列广告语。

加多宝可继续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


加多宝还特意引述最高院裁判书其中的一段,称:“怕上火喝XXX”广告语系由加多宝首先创设并持续使用,在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商标可使用关系已经终止,加多宝公司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加多宝公司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X”等广告语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因此,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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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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