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夜里,朝阳区警方关于吴亦凡事件的通报终于来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案子里还藏着了案中案?居然还能有这样的反转?
警方通报非常详实,我目前能给出的结论就是:全员恶人。
先别急着骂我,虽然是“全员恶人”,但恶的程度大有不同。
小姑娘都美竹顶多算是有点小心思,在我看来甚至是“合理的、可以理解的小心思”。
吴亦凡却被警方坐实了“选妃+约炮”,不管最后有没有罪,他的演艺生涯都已经宣告结束,商业价值归零,必须要凉。
而案中案的主角,更是个高手,一人分饰三角,两头骗,硬生生把自己从吃瓜群众变成诈骗犯,成功获刑。
你可能已经在网络上看到了各种说法,但我还是建议你跟着我的思路先把案情捋一捋,看完之后再留言讨论也不迟。
1
警方通报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如下:
注意红线画出的部分短短的第一部分,就已经将吴亦凡锤的再无翻身之地了。
以面试MV女主角为理由→将女生约出来→同桌饮酒→然后发生性关系→一直到今年4月都保持联络
此过程和都美竹的爆料基本吻合。
为什么警方会强调两人在今年4月还保持联络?因为5月份吴亦凡找到新欢,对都美竹的态度大变,逐渐冷淡,最终失联。
后来有20多位姑娘出来爆料,证明吴亦凡和他的公关团队对这个套路早已轻车熟路。
他们专找刚刚成年的年轻姑娘,用上述套路进行骗炮,佐以甜言蜜语,吴亦凡腻了后便换人找下一个。
请注意,此处警方的措辞很谨慎,通篇没有用到“犯罪”的字眼。
我推测,因为事发太久,无法对是否存在“强奸、迷奸”进行取证,都美竹也没有在事发后立即报警,所以现阶段只能说两人是你情我愿。
警方还提到了吴亦凡给都美竹转账3.2万元用于网络购物,结合都美竹在警方通报后的微博可知,这是吴亦凡给她的18岁生日礼物。
所以我及其反感那些将都美竹说成“出来卖的”、“一晚上3.2万、“嫖资”等说法。
还原都美竹的视角,一个刚成年的小姑娘,在恍惚间(饮酒)与大明星发生关系,然后大明星用甜言蜜语进攻,让姑娘误以为喜从天降,陷入热恋,此时的她一定想不到吴亦凡就像骗个炮走人。
这个“清空购物车”的3.2万元,可以看做是情侣间的赠予,怎么可能谈得上嫖资?
为什么一出手就是3万多?因为吴亦凡这种顶级流量,一年收入轻松过亿,对他来说3万块就像普通人的一两百块。他作为一个有钱有势的骗炮惯犯,这种操作绝不是第一次。
但我猜测那晚后,吴亦凡对都美竹更多的是敷衍了事,而都美竹还以为自己正陷入热恋,根本没往骗炮、迷奸这方面想。到了5月,吴亦凡的新绯闻曝光,随后两人应该彻底断了联系。
第一部分看下来,都美竹没说谎,反倒是警方将吴亦凡锤得死死的。
还记得吴亦凡被都美竹下“战书”后的说辞吗?没有灌酒,没有收手机,没有“选妃”。
都美竹是否自愿饮酒已经无法查证,但“选妃”已经被警方坐实,而收手机这点,通报里没提,但警方在后续采访中提到:他们这种聚会,收手机是常态。
用“挑选MV女主”来做局选妃,这可比罗志祥当年搞多人运动更加恶劣,哪怕最终他不用负法律责任,他也是妥妥的劣迹艺人。不被封杀,天理难容。
2
接着看第二部分,这部分主要说的是都美竹之恶。
都美竹莫名其妙被甩,心里肯定是有火的。于是她找到同样是19岁的好友刘某文商议,在网上公开与吴亦凡的交往过程来提升网络知名度。刘某文,就是都美竹事件中最早的爆料者@刘美丽同学。
7月13日,一位网络写手徐某找上门来说自己能给都美竹代笔。不得不说这位网络写手真是深谙互联网传播套路,制造了“吴签”、“3分钟”、“我的很大,你忍一下”等网络爆梗,
身为中年男性,还能描绘出刚成年女性被始乱终弃后的心理状态...
反正我是写不来。想写也写不来,主要还是这方面经历太少...
警方通报的第二部分中,同样没有提到“犯罪”字眼,三人合谋构成的只有“炒作”。
从13号网络写手徐某找上门之后,都美竹微博爆料内容的信任度降低,但如果构成诽谤,警方应该会在通告中提及。
换句话说,都美竹找了个写手,用了些手段,但不构成犯罪。
3
紧接着第三部分的案中案,可以说让我大为震惊。
前面两个部分都只涉及到都美竹和吴亦凡两方对垒,我等普通吃瓜群众只会保持关注,而犯罪嫌疑人刘某迢却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商机。
当我们光顾着吃瓜时,刘某迢动了歪念头,他先伪装成受害者女性,接近并骗取都美竹的信任。
这个行为的目的不是自己跑到台前维权,而是找都美竹套话,套取都美竹和吴亦凡交往的细节。这是他扮演的第一个角色。
7月10日,刘某迢假扮都美竹,与吴亦凡律师取得联系,利用他从都美竹那里骗来的细节,成功索要300万元赔偿达成和解。这是他扮演的第二个角色。
与此同时,他又扮演吴亦凡的律师去骗都美竹,好说歹说将赔偿款价格谈到300万元。于是都美竹和吴亦凡,在互相不知情且从未展开沟通的情况下达成了一致...这是他扮演的第三个角色。
到这里,刘某迢的犯罪计划看起来天衣无缝,活脱脱一个卖拐达人,但他偏偏忘记了,在我国进行转账是必须要实名验证的...
他提供给吴亦凡的两个银行账号,其中一个是都美竹的名字,另一个是他自己的。
吴亦凡肯定是给都美竹打款啊,你一个刘某迢是谁,根本没听说过。
于是乎,吴亦凡的母亲分两次给都美竹的账户打款50万元,这个钱并没有到刘某迢的账户里,而都美竹又迟迟没有没有签署那封足以将都美竹送进监狱的“和解协议”。
刘某迢继续假扮都美竹找吴亦凡要那250万,对方不肯给,他眼见到嘴边的肥肉就要不翼而飞,于是又假扮吴亦凡律师,要求都美竹退回50万,这一次,他提供的是自己的支付宝账号。
也许在他看来,300万吃不到,吃50万也是个好事。
都美竹此时还以为刘某迢是吴亦凡,还以为吴亦凡方设计想害她,于是开始分批转款,共18万。
但在退款的同时,都美竹开始在微博爆锤“吴亦凡”,将转款的经过全部公之于众,吴亦凡也觉得莫名其妙,发了个声明锤都美竹索要300万和解费,双方都对这300万各执一词,最终自然是对簿公堂。
一直到警方介入,两人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自始至终,吴亦凡和都美竹都没说上话,中间一直是这个刘某迢在玩角色扮演...
骗炮的吴亦凡,和骗流量的都美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能败给一个一心只想骗钱的骗子...
根据警方信息,这名骗子仅有小学文化水平...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4
是时候做个总结了。
当骗子刘某迢出场时,我就注意到一个最大的盲点,都美竹为什么这么硬气?
在两人“大决战”来临之前,都美竹接受了好几个媒体访谈,都提到了有“未成年受害者”。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未成年受害者到底存不存在?有没有可能都是骗子刘某迢为了博取都美竹信任,而编造的?
是否存在“未成年”,才是吴亦凡到底能不能吃上牢饭的关键。我猜测这个过程应该很难取证。
但我非常好奇,骗子刘某迢到底用什么样的把柄和话术,就让吴亦凡愿意给出300万和解费?
他口中的8个受害者,到底是虚构的,还是仅仅是冰山一角?
骗子和吴亦凡方沟通的内容
在通报最后,警方说现在还在对“吴亦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进行调查。
目前的形式对吴亦凡很不利,但如果吴亦凡真的能挺过这一劫,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社会遇上了大麻烦。
官媒此前表态,要提高明星门槛,通过行业自律倒逼艺人提高道德修养。
还有什么比设局选妃骗炮更让人恶心?更败坏公序良俗?
这可不是简单的“你情我愿”,而是吴亦凡和他的团队,刻意选择刚成年的姑娘,对她们进行性掠夺。
真以为这里是加拿大?是美国?我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能纵容“顶流明星”私生活如此卑劣龌龊?能让他们为所欲为?
不要低估流量明星的影响力,事已至此,还有大批脑残粉给吴亦凡疯狂洗地,开口就是“哥哥一定没错,错的是全世界”。
能说出这种话的,大部分都是缺乏判断能力的年轻人,他们深受流量明星影响,且数量巨大。
难道我们真的要让这种风气弥漫在娱乐圈?真的要让这种垃圾观念成为年轻人中的主流?
如果吴亦凡最终没犯法,他就能继续捞钱?难道不该借此机会,整顿内娱,还一个社会清朗风气?
我清楚地记得罗翔老师曾说过: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标准,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那这个人完全可能是个人渣。
都知道他是人渣了,难道还要继续纵容他上蹿下跳?
昨天我写了一篇很失态的文章,言语很激烈,有读者朋友劝我要保持风度,不要发飙。我的回应是:我就是不想将世界让给这些垃圾。
今天,我还是想重复这句话:不要把世界让给垃圾。
此事关乎道德,关乎正义。选妃骗炮吴亦凡,必须要凉!
页面更新:2024-05-03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