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还未死亡,继承人却先去世了,直系亲属能代位继承吗?

X某和自己的妻子离婚后郁郁寡欢,觉得自己的生命快走到尽头了,于是立下了遗嘱,把其中二分之一给了大儿子,二分之一给了小儿子。但是X某立遗嘱之后,有一天大儿子在来看望他时,在路上出车祸抢救无效死亡。作为遗嘱继承人的大儿子已经死亡,意味着权利主体不存在了,那么,X某的遗嘱还有效吗?

立遗嘱之后继承人先死了,遗嘱是否还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了遗嘱后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当继承人死亡之后,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新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如果像X某这样的遗嘱继承人是多个继承人的,没有死亡的继承人依旧按照遗嘱继承。

遗嘱人还未死亡,继承人却先去世了,直系亲属能代位继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嘱人还未死亡,继承人却先去世了,直系亲属能代位继承吗?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但是我国有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

X某的大儿子死了之后,X某没有重新再立新的遗嘱,那么大儿子这部分继承份额就转为法定继承。大儿子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继承他在法定继承中所分到的这部分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有严格的限制。首先,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其次,代位继承人只能是死亡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由于X某后来没有另立遗嘱就去世了,家里关于遗产的分割发生了争吵。当分割遗产时出现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遗嘱人还未死亡,继承人却先去世了,直系亲属能代位继承吗?

遗产分割纠纷的处理方法有三种:

1、自行协商;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遗产分割的诉讼是有一定的时效规定的。自今年1月《民法典》实施之后,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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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标签:遗嘱   民法典   诉讼时效   血亲   直系亲属   继承权   大儿子   郁郁寡欢   小儿子   晚辈   继承人   时效   人民法院   遗产   纠纷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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