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不容遗忘和亵渎,恶意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网民,遭刑拘

历史不容遗忘,更不容亵渎,恶意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网民,遭刑拘。

历史不容遗忘和亵渎,恶意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网民,遭刑拘

南京大屠杀,1937年12月13日,日军进占南京城,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等法西斯分子的指挥下,对手无寸铁的南京民众进行了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

南京大屠杀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犯下的残暴罪行,铁证如山!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两个决定,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当前形势下通过上述决定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历史不容遗忘和亵渎,恶意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网民,遭刑拘

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和历史正义、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长期以来,日本国内总有一些势力企图为侵略历史翻案,为二战甲级战犯张目,企图挑战国际社会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正义审判,挑战二战结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对此,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决不允许。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强调牢记历史,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避免历史悲剧重演。

近日,江苏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网民使用多个账号,连续发布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言论,其个人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警方接到线报后,南京网警巡查执法对此, 迅速开展工作,于4月2日晚,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岁,广东普宁人,无业,现居西安)抓获。经调查发现,陈某为博取网民关注为自己获得粉丝以谋取私利,故意发布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言论,以此来哗众取宠,吸引网民的关注。目前,南京警方已对陈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陈某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南京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天,警方警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个人行为要有法律底线,警方对此,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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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例子,在网上时有发生,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大家为什么就不能引以为戒呢?做人要有底线,尤其是道德底线,作为中国的公民一点爱国情怀都没有吗?一点信仰都没有吗?有国才有家,爱国就是自己的信仰,有好多人不理解什么是信仰?小编在此,给你举个例子:

有人问:“信仰是什么?”

“你走过大桥吗?”

“走过。”

“桥上有栏杆吗?”

“有。”

“你过桥的时候扶栏杆吗?”

“不扶。”

“那么,栏杆对你来说就没用了?”

“当然有用了,没有栏杆护着,掉下去怎么办!”

“可是你并没有扶栏杆啊!”

“哎,是啊!有栏杆,可我并没有扶;可是如果没有栏杆,我会害怕,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就是信仰。信仰就是桥上的栏杆。它立在你身边护着你,你不需要握住它,却感到生命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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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小编再次提醒大家,个人行为切莫挑战国家底线,和民族的尊严,要铭记历史,方能烛照未来,敬畏先烈,才能承续精神。公共场所和网络空间并不是法外之地,切莫心存侥幸,否则必将会受到惩罚!大家要勿忘国耻,历史不容遗忘,更不容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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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9

标签:死难者   网民   侮辱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公祭   师团   爱国   历史   军国主义   南京   日本   栏杆   中国   底线   警方   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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