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事实!反转?阿里被侵害女员工没有说谎

8月14日,济南警方通报了“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调查情况。

警方: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事实!反转?阿里被侵害女员工没有说谎


刚读这个通报,确实让人有点懵逼!

难道事件真的要反转?

周某说被强迫出差,警察说查无实据;周某说被迫饮酒,警察说查无此据;周某说,被强奸,警察说查无此据。

难道周某的话都是谎言?

当我认真看完通报,我的理解是:周某未必是有心在撒谎。

最有力的证据就是:阿里的王某文和负责与周某对接业务的张某,确实存在强制猥亵周某的犯罪行为,而且已经立案调查。

警方: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事实!反转?阿里被侵害女员工没有说谎


下面说一说我的理解。

说明一下:下面这些分析只是为了证明周某可能没有说谎,并不是否认JF的调查结论。

1、关于被强迫出差是撒谎:尽管现有证据证明周某到济南出差是公司早就定好的,但并不能百分百就确定周某出差不是强迫。

周某网文说的情况是,因为天气恶劣危及人身安全,所以她明确表示了拒绝,但是领导依然强迫她出差。

公司领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对周某的要求予以拒绝,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不能因为阿里的出差报备信息,就否认周某的说法。

周某到底有没有向领导提出过不想出差,才是最关键的信息,通报中没有明确说明。

2、关于被迫饮酒是撒谎:就餐人员、饭店服务人员证明没有强迫周某饮酒的情况,但是这个说法值得商榷。

因为就餐房间没有监控和录音设备,无法提供直接证据,只能通过第三者证言来求证。

但是怎么叫被迫饮酒,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捏着鼻子灌酒肯定没有发生,但是有没有挤兑情况,有没有通过玩游戏喝酒,有没有有意识地轮番敬酒,更关键的是同桌的人为什么看到周某有醉意还要她喝酒。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被迫饮酒很难说得准,周某的体会别人不一定清楚。

个人认为:发现桌上唯一的女士周某有醉意,仍然与她碰杯喝酒就是强迫饮酒,因为这时的周某在饮酒上已经没有抵抗能力。

3、关于被强奸撒谎,警方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强奸行为发生。

没有证据证明,不代表事实没有发生。

我们先看酒友中间存在的一个独特的现象:

凡是爱喝酒的基本上都经历过酒后“断片”:就是从酒桌上某一个时刻起,到酒醒这一段时间记忆是空白,完全没有印象(这个不容反驳)。但是,从醉酒开始到睡觉这一段时间,当时并没有完全失去意识,有的人醉酒后甚至可以把车开回家,但是第二天醒后完全不知道怎么把车开回家的。

周某大概率当晚已经喝断片,能记忆起的也许只是一些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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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某文有实施性侵的犯罪动机和时间

王某文第一次进周某房间:22时51分,王某文送周某到宾馆。

此时,周某醉酒连房间号都不知道了,足以说明周某已经是重度醉酒状态。王某文拿了周谋身份证,让前台确认了房间以后,把周某送回房间。

请注意:王某文22时59分第一次离开房间,还拿走了周某的身份证。

第二次进周某房间:因周某多次给胡某敏(女)打电话(注意不是打给王某文,说人家有暧昧没道理),且说话含糊不清(再含糊不清,也应该说了点什么吧?),胡某敏应该是担心周某出事,在确认了王某文还在宾馆后,让王某文查看一下周某情况。

王某文返回酒店,有没有先敲门去查看周某情况,报告并未说明。

如果王某文去敲门了,为什么周某没有开门?是不是周某因醉酒无法开门或者出于迷糊状态根本听不到?或者拒绝开门?

如果王某文没有去敲门直接办房卡,他的行为就很可疑!

23时16分,王某文拿着周某的身份证到前台,前台与周某电话联系,经周某同意办理了房卡。按酒店的说法,王某文进行了公安信息上传,办理的是同住手续。这时,距王某文送周某回房间只过去了20多分钟,周某一定还出于重度醉酒状态,这时前台打电话征求周某的意见,完全没有说服力

周某是在什么情况下同意王某办的卡不是一目了然吗,酒店此前的声明完全是把污水泼到周某头上。

王某文的目的,若只是单纯的为了去看一下周某有没有危险,除了敲门进去,还完全可以委托酒店人员开房门查看。

从这里可以看出,王某文办理房卡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有预谋的实施性侵犯罪行为。

公安的调查结论是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王某文还在此期间网络购买了安全套。

此时的周某还在严重醉酒,应该意识不清,无抵抗能力。王某文第二次进周某房间,23时43分离开,呆了20分钟之久,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不能排除王某文实施性侵后抹除了痕迹,在公安调查时只承认罪行轻微的猥亵行为。

警方: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事实!反转?阿里被侵害女员工没有说谎

第三次进周某房间:28日0时,胡某鹏(女)给王某文打电话,因周某“多次”与她联系语焉不详(总应该说了点什么吧,为什么不说明),让王某文查看一下周某情况。

这里说明一下:周某在醉酒后,多次与外部联系的对象都是女性,那些说人家出轨的摸着良心想一想。

胡某鹏接听了周某的电话,为什么委托王某文去看周某情况?周某到底与胡某鹏说了什么,这个信息非常重要!为什么胡某鹏知道王某文还在宾馆附近?是不是周某受侵害后,向胡某鹏诉说?

王某文在0时13分用房卡第三次进入周某房间,周某已睡(再次证明周某严重醉酒),8分钟后王某文离开。


5、张某有有无性侵可能

警方通报原文: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里拿了一盒未开封避孕套,7时59分左右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对周某进行了强制猥亵行为。35分钟之后,张某带周某的内裤离开,安全套未开封。

看了警方通报,周某最让人诟病的一点就是,第二天凌晨周某酒醒后,为什么第一个联系的是昨晚猥亵过自己的张某。

我是这么理解的:

周某第二天醒酒以后,发现自己赤身“果”体,怀疑有人对自己做了什么(大概率是喝断片了,昨晚的事只有模糊印象)。

周某想起,头一天晚上酒席当中,自己呕吐时,张某有过对自己的猥亵行为,怀疑昨天晚上对自己侵害的是张某,于是想找张某对质。

但是周某也不能完全确定张某到底做了什么,于是为了试探张某,周某招呼张某前来,而且说话含糊其辞,张某却认为佳人有约,拿着避孕套爽快前往。

在周某与张某见面后,两人进行了对质,周某发现昨晚作恶之人并不是张某,张某却一不做二不休想强上周某,可惜未遂。

为了怕周某报案,张某走时带走了可能带有自己犯罪证据的周某的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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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周某为什么报警这么晚

我猜想过程大概是这样的:

作为女人,发现自己有可能受到性侵,性侵者还很可能是自己的领导,思想上必然会纠结。

因为碰到这种关系到自身在公司发展,还有名誉的男女事,女人往往最是有理也说不清。

我想周某在内心肯定做了很多思想斗争,这个斗争一直在她结了酒店的房间后才有了决定。

她决定首先查看监控,看看到底是不是王某文作恶,但是没有公安的允许,酒店不让周某查看监控,周某想查看监控只能先报警。

为了不给家庭埋雷,也为了不放过坏人,她决定告诉丈夫真相“自己在醉酒后可能受到了侵害”。在得到丈夫的理解和支持后,她在28日中午12时34分报警。

报警情况周某是这么说的:“有个男同事单独折返进入我的房间,那个时候我已经喝醉了,然后可能发生一些事情(喝断片了),我现在想查看酒店的监控,酒店这边说不能看,涉及用户隐私

警方接到报警,与周某一起查看了宾馆监控,看到王某文四次进入房间,也看到了王某文办房卡的过程,周某崩溃了,甚至有自残自杀的行为。

可惜当时入住的宾馆房间已经打扫,周某还可能洗了澡,加上王某文也可能是张某那种为了毁灭证据连内裤都可以拿走的老手,许多证据已经湮灭了。医院对周某的人身检查也没有采集到证据,只能在对王某文短暂拘留后释放。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无法从法律上惩处王某文,但周某坚信王某文四次进入自己的房间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才有了周某向公司反应,要求开除王某文,发展到大闹公司食堂,事件逐渐发酵后成为热点事件。

警方: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事实!反转?阿里被侵害女员工没有说谎


警方: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事实!反转?阿里被侵害女员工没有说谎


结束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说周某与王某文是情人关系纯属无稽之谈,说周某在该事件上完全撒谎也站不住脚。

此前酒店发的声明和网络上流传的聊天记录,更像是某些背后黑手有意地向周某泼脏水。

没有证据证明有罪,不代表就没罪。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有时候罪犯确实能够逃脱制裁。

期待案件有进一步的发展,让每一个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济南警方通报阿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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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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