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偷税漏税艺人大盘点

娱乐圈赚钱跟大风刮一样。可是这些明星依然不满足,还要穷尽手段偷税漏税,令人不耻。今天就来盘点部分娱乐圈偷税漏税的艺人。

1.毛阿敏 ,1989年至1996年,偷税漏税106万,处以3倍的罚款。

2.刘晓庆 ,1996年至2002年,偷税漏税1458万,被判刑入狱一年多并处罚金。

3.萧蔷,2003年间偷漏个人综合所得税,台湾税务机构要求萧蔷需补税并缴交罚款289万新台币。

4.林志玲,1992至19994年偷漏个人综合所得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林志玲需缴684万新台币税款。

5.吴宗宪,2000年至2008年间偷税漏税三次,补交税金高达1080万元新台币。

6.张惠妹,2000年漏税3000万新台币,补齐其漏缴的税款。

7.范冰冰,中国第一偷税漏税王,偷漏个人所得税和公司偷漏税,一共2.55亿元,补齐税款并处罚款共计8.8亿。

娱乐圈偷税漏税艺人大盘点

8.郑爽,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

娱乐圈偷税漏税艺人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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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5

标签:娱乐圈   偷税漏税   滞纳金   缴交   罚金   台北   税金   新台币   穷尽   税款   台湾   台币   个人所得税   判决   年间   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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