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的前世今生,下雨天

雨天最美好的就是不用湿淋淋的坐在家里,借着雨声,借着抄袭,当一回诗人,不知道有多久了,也许是从记事起,自己就想做一位诗人,倒不是早慧,其实我小时候笨的出奇。当时这么想第一是因为好玩,第二觉得写诗的很酷,写下几行比别人写一本小说都有用。小时候的我就知道写小说真累。不过后来我还是去写小说了,因为后来被报社退了45次稿之后,我明白了自己可能真的不是这个材料。现在想想真可惜,创造力恐怕都被扼杀在了摇篮里了。知道自己没有写诗的天赋之后,我开始怀疑自己了,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干好这一个几乎跟要饭差不多的行业,后来我毅然决然去写了小说,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可以不用湿淋淋的大雨天在外面遭罪。最有价值的时候并不是出书上报,每当下雨了,我自己总会感谢当初的选择,果然选对了,不用被雨淋也就是我全部的目的了,每次在这个时候自己总是很骄傲的拿出高尔基的童年来读,读了很多遍,越嚼越有味道,这是一本很适合下雨天看的书。顺便书桌前还有一个烟灰缸,我不抽烟,这个烟灰缸是我女朋友的,除此以外我的桌子上别无他物。她总喜欢叫我艺术家,我知道我不是,但我不能反驳,不然接下来我们就会无话可说。

你好,艺术家。她总是这么说,紧接着对话就这么展开了,她一句句的,每次都要围绕这个论点展开,不然就无话可说,有一次我真的厌烦了,对她说,可不可以不要叫我艺术家了,我根本不是什么艺术家。她沉默了一会,之后就再无话可说了。从此我没有再在这件事情上生过气。倒不是她不说了,而是我自己想开了,说去吧,我就当作没听见,毕竟是女朋友。

雨停了,我放下手里的书,时间刚好,刚好读完,我把书本轻轻的合上,走到窗前,靠着窗台与墙壁的拐角默默的看着行人逐渐变多的街边。该去了,不能等了。

整理好行装,带上一本在人间,我走出了我的房子,去哪还没决定,慢慢悠悠的我就在水中像只鸡扑闪着翅膀。

真的该走了,我身上背着的大书包是的我看起来像是个旅行的人,我的帆布鞋在水里变湿掉了,穿在脚上开始难受,我不能脱下来光着脚,所以只好忍受了。


美文的前世今生,下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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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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