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警方终于有了结果。然而这结果却让人有些看不懂了,多处细节令人深思,女方并没有说实话。
在警方的调查结果中显示,在阿里和华联超市签订合作意向后,这个项目就交给女方周某负责。
周某是7月27日出差的,7月28日结束的。
从大量证人证词,以及阿里的出差系统中发现,周某是自愿出差的,公司并没有对其强制出差。
这个周某一开始说自己出差是被上司曲一逼的有很大的出入。
另外一点比较重要的信息就是,整个饭局中不存在灌酒行为。
警方在向饭店调查取证后,发现当天就餐的人一共有8个,其中6个是男人,2个是女人。
2个女人中,只有周某喝了酒,另外一个女人陈某并未喝酒。
6个男人中,有一人喝了两瓶啤酒,另外5人和周某一同喝了5瓶白酒。
周某在喝酒的过程中,一直都是自愿的,无人劝酒灌酒,整个饭局下来周某一共喝了350毫升的白酒。
从这一点来看,怎么说呢,还真的有点罗生门的味道了。
毕竟饭局中仅有2位女性,刚好还有一位滴酒未沾,所以周某说其他人都对她强制灌酒这一点说出来有很多人都不信。
但网上也流传着一个段子,那就是当你在一个饭局上,不知道谁是主菜的时候,很有可能你就是那个主菜。
所以另外那个女性没有喝酒,可能是因为她不在范围中。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周某为了博取同情所以选择了撒谎,说自己被灌酒更有利于获得同事。
整个事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周某到底有没有被强奸。
警方通报称,没有发现周某和张某强奸的切实证据,只能证明他们有对周某进行猥亵。
对于这一点其实也是很曲折的判断。
首先说张某,张某是华联超市派出来和周某谈合作的负责人。
在饭店时,张某就对周某进行过猥亵。
饭桌上因为周某喝酒喝到呕吐,要去外面的垃圾桶进行清理,这时候张某自告奋勇扶起周某就走了出去。
在呕吐完后,返回包间的路途中,张某对周某进行了强制猥亵,整个过程有31分钟。
但有没有强奸事实,这一点没有证据证明。
饭局结束后,周某已经醉得迷迷糊糊了,也没有开房的能力,被同事们送到酒店后就醉得不省人事了。
这是周某之前已经透露过的一点,和警方调查结果也相差不大。
但下面信息,警方和周某说的就有些出入了。
周某之前控诉的是,在7月27日晚上,她醉得迷迷糊糊,但还能记得是上司曲一也就是王某对她有过猥亵,趴在她身上又亲又摸,自己的内裤也消失了。
可警方调查的结果却是,7月28日早上七点周某和张某有过联系,并且告诉了张某自己所在的酒店和房间号,张某在收到邀约后从家里带了一盒新的避孕套赶往酒店。
到酒店后,张某敲开了周某的门,是周某本人开的门,进入房间后张某就对周某进行了强制猥亵,一直到九点左右离开,离开时张某拿走了周某的一条内裤,而拿盒从家里带来的避孕套并没有拆封使用,直接被遗弃在房间。
这一点和周某的自述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周某自述中说的是她醉了一夜,醒后就发现自己被王某猥亵了,而且内裤还丢失了,也就是说在她的记忆里,回酒店后的一晚上根本没和张某接触。
可在警方的通报里,周某不仅在7月28日的早上主动和张某联系,还给张某开了门,内裤也是被张某拿走的。
可见周某在这方面上说谎了。
但周某联系张某的具体意思到底是什么,这点也没谁知道,她可能是心系合作,联系张某合作事项,也可能是质问前一天张某对她的猥亵。
当然黑暗一点,也有人猜测是周某主动发起的邀约。
但警方的用词也很奇怪,如果周某是自愿的话,警方的通报里不会用强制猥亵这个词,所以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仍旧存疑。
但张某对周某的猥亵是事实。
再来说王某的四次进入周某房间进行猥亵的事儿。
一开始周某称王某在第一次送自己回酒店后,中途折返了三次,最长的一次待了二十多分钟,而且她模糊的记忆中,依稀记得王某对自己有过猥亵。
这一点后来被大家曲解成了王某对周某进行了四次强奸,但警方通报的事实却并非如此。
第一次:王某第一次进周某房间其实是和另外一个女同事,也就是没有喝酒的陈某一起把周某送进房间的。
因为当时周某醉到没办法独立开房,也没办法独立回到房间,所以俩人一同将周某送进了房间。
离开时,陈某先走,但也仅仅只是比王某先15秒。
第二次:在酒店楼下,陈某先打车回家,在王某正在打车的过程中,另外一个同事,胡某又打电话给王某,对王某说周某可能情况不好,给他打了很多电话,说了很多含糊不清的话,他放心不下,所以让王某去看看周某情况如何。
因为的确有人醉酒出事儿的,所以王某又折返了回去。
在回到酒店后,王某拿着周某的身份证办理了周某的房卡,而这一切都是征得周某同意的。
对于周某这个同意,其实真的很难判定其真正意图,因为她醉了,喝醉了做出的行为真的无意识。
王某在办好房卡后,就进入了周某的房间,对周某进行了强制猥亵,并在网上购买了避孕套。
第三次:期间王某离开周某房间,一直到避孕套送达酒店后,王某就准备打车离开,但刚准备离开的时候又接到了胡某的电话,胡某说自己多次和周某联系都没有联系顺畅,担心周某安全,于是让王某去看看周某的情况。
王某拿着手机进入了周某的房间,和胡某进行视频证实周某已睡下后,再次离开房间。
第四次:在离开房间走到酒店楼下后,王某又发现自己的雨伞在周某的房间没有拿走,于是他又折返回去拿雨伞。
而他在网上购买的避孕套则没有用上,避孕套是在7月28日凌晨送到的,那是王某没有离开酒店,但也没有取走使用,而是在7月28日上午十点左右才去取走并丢弃。
他之所以十点左右去取走丢弃应该是因为周某打电话质问他有没有强奸后,心虚怕留下证据所以取走丢了。
而王某到底有没有对周某实施强奸,这一点警方也无法判断,因为在周某报案后,警方到达酒店时发现周某的房间已经被酒店清理干净了。
警方带周某去医院做了身体检查,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强奸,所以最终认定是被强制猥亵。
在看完警方的整个通报后,有人说事件反转了,女方有故意诱导,有人说这事儿太复杂,根本没看懂,还有人这事儿没得洗,就是张某和王某对周某起了歹心。
其实不管周某在这件事上有没有撒谎,最终的结果都是警方判定张某和王某涉嫌了强制猥亵。
而周某说的“谎”在这件事上还起不到反转的作用。因为不管是否强制出差还是被灌酒,这一点都很难被界定,因为受访群体都是公司同事和一些“目睹”的服务员们。
但周某的这件事却是给所有公司和女性都敲了一个警钟,腾讯、爱奇艺等大厂都对这件事发起了“拒绝性骚扰,不强迫陪酒”的通告。
也希望“陪酒文化”、“职场性骚扰”真的能被彻底杜绝,也希望女性们都能尽力保护好自己,遇事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
页面更新: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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