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戒的爱情与孙猴子的泪

出生的第一天父亲就抛弃了我。流浪的路上我喜欢上了马帮帮主的千金。高老庄,寡妇桂芝点燃了我的爱情…… 

1

  佛说:万物皆空,不嗔不怒。

  万物皆空,万物皆空,我呸!

  在母亲破旧的床边,父亲和他的父母,还有一干我称之为叔伯姨姑的人都瞪着牛一样的大眼守候着我的降生。还在母亲的体内,我就听到了他们急促的呼吸。

  “出来了!出来了!”

  当我好不容易推开母亲的生育之门滑出母体,我立刻听到父亲和他的父母及众兄弟姐妹们的欢呼。

  我瞪着眼,一声不吭。对眼前陌生的世界和他们的欢迎仪式,一时无法适应。

  母亲的血潮水一样漫过床单,鲜红鲜红的,很温暖。

  “啊!怪——胎!”

  “啊!怪——胎!”

  “天哪!怪胎!”

  当我准备辨认父亲的脸时,母亲床边的一圈人突然失声惊叫。我吓坏了。偷偷看时,发现那一圈人的脸全变形了。

  “唉,扔了吧。”

  “唉,真造孽呀。”那一圈人的头忽然间又全低了下去,发出长长的叹息。而我则记住了“怪胎”这个词。

  2

  10年后,偶然碰见的一条小溪,终于让我明白了“怪胎”的含义。那天,太阳粗暴地照着,一丝风也没有。无边的草地上看不见一个人影。在这片荒无人烟的草地上,我已经走了将近半月。三天前,我就吃光了身上所有能够充饥的东西。经过一片肥绿的草丛时,我停了下来,我实在不想走也走不动了。

  一只鹰嘶叫着从我头上飞了过去。我抬了抬头,只见金光万道。就像我探出母体的那一刻。然后我又看见了母亲冒着热气的鲜红的血,奇怪的是,那血好凉快好凉快,它们不断地不断地向我聚拢,漫向我的全身形成一面鲜红的湖泊,那里水草丛生。

  一条鱼将我拉了出来,睁开眼,我就看见了那些浓浓的水草。我的头就枕在它们柔软的身体上,下面,是静静的水。

  就是这条小溪让我第一次看清了自己。拔开水草的时候,一只怪物吓坏了我。那家伙躲在水底,猪头猪脑的。几分钟后我再次探头窥视,它还躲在水底,还瞪着我看,我摸了摸鼻子,它也摸了摸鼻子,我笑,它也笑。

  我出生时,那一声“怪胎”的惊呼就这样解开。

  3

  父亲他们的脸除了出生时的那一眼,我再也没有见过。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晚,就被扔在村外的路边。一个进长安听课的和尚带走了我。在长安贫民窟边的一座小寺庙中,我开始了所谓的生活。我的胃口出奇的好,吃饭时寺里分发的馒头总是让我无法填饱肚子。虽然庙里的和尚对我还不错,每天只需到菜园子逮几只毛毛虫就算完成一天的工作。可是肚子的饥饿让我忍无可忍。再说我对当和尚也不感兴趣,而且我始终以为那是极其没出息的一种职业。

  在一个星星挂满天空的晚上,我悄悄推开了庙门。那时候睡在我身边的小和尚正在梦中唤着庙门外老王家小闺女的名字。

  庙里的老和尚曾经告诉我,西方有一处极乐之国。那里的人们住着水晶一样的房子,穿着来自天堂的衣服。吃的全是人间难得一见的奇珍佳肴。在馒头不能填饱肚子的日子里,我不止一次地发誓一定要到那极乐世界去吃一顿不带馒头的饭。

  4

  老和尚的话让我认准了出走的方向——西方。

  父亲的脸我早已忘记,只有母亲鲜红的血还经常在梦里出现。

  我喜欢在夜间赶路。白天太热,也不安全,好几次我就差点栽在人贩子的肉包子里。夜里就不一样了,可以一边走一边捉萤火虫。那些小东西很可爱,提着灯还唱着歌。

  食物是要命的东西。为了照顾肚子,存点干粮,我得经常在夜间蹿到地主家的菜园里挖几个土豆或红薯什么的,有时也顺手摘一两个瓜。

  这样大概走了一年,我遇到了一伙做狼皮生意的马帮。人在江湖使我们很快便达成协议——我替他们照顾马,他们提供我食物。这样,我就暂时不用去挖地主们的土豆了。

  马帮里有个丫头,叫秋叶,是帮主的千金。她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细细的肩毛弯弯的,长长的睫毛下一对眼睛忽闪忽闪的,一笑,就现出两个甜甜的酒窝。小丫头很凶,老冲我嚷,要我帮她捏脚。我想,男人嘛,累就累点,也就没有抗议。八戒,你什么时候娶小媳妇呀,每次捏脚时她总要问。而我的脸腾的就红了。我想,大概是因为她是第一个叫我名字的女孩吧。“八戒”这名字是庙里的和尚起的,大概是希望我能戒烟戒酒戒毒戒赌戒色戒淫戒怒戒恨的意思。有时捏着她的脚我就想,小丫头要是做我媳妇就好了。

八戒的爱情与孙猴子的泪

  5

  人们常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所以我对跟着马帮的这个秋季充满期待,虽然我不知道自己将收获什么。

  八月十三日这天,在杨柳镇的杨家大院,马帮帮主在灯火通红的大堂中笑吟吟地宣布,秋叶小姐将许配杨家二公子二郎神。婚礼将在两天后的八月十五举行。那二郎神据说是个秀才,说话斯条慢理的,还拍着我的头叫我“伙计”。要不是秋叶在旁边,我真想打碎他的门牙。晚上,我偷偷跑到二郎神窗边点了一把火,然后踏着黑夜离开了马队。

  后来,我就来到了那片荒无人烟的草地。

  6

  对于“怪胎”的解迷,我毫无喜愉。只是,再也没有愤怒了。我的确是个怪胎,我能找怎样的理由去恨呢?即便父亲不抛弃我,在那个大家族,我一样会无地自容。这样,我反而感激父亲对我抛弃了。只是我再也无法忆起那个男人的脸。

  生命就这样奇怪,在认清自己前,我是如此地憎恨父亲与他的的家族,终于看清自己时,所有的恨反而没有了。而这一切的变化竟源于一条草地中的小溪。

  7

  十多天后,我终于看见了山。山带来的是一个小镇。

  站在通往小镇的碎石路上,我热泪盈眶。我终于又可以看到“人”了!

  8

  猴子一张脸趴在沾满油垢的八仙桌上,眼睛一动不动。看的人要是不注意,准以为是那张桌子上摆着一个猴头。

  他就是我到达小镇后认识的第一个人,孙猴子,陕西花果山人。在镇子西头最最破烂的客店里,每天都能看见他立在桌子上的脸。他总是喝店里最便宜的糊了的酒,吃最便宜的土豆块,从来不换。而且每喝必醉,一醉就将那颗尖嘴猴腮的脸立在桌子上。

  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酒后的猴子道出了自己的遭遇。他说他原是天庭的养马官,不幸爱上月宫的嫦娥仙子。更不幸的是天皇也看上了嫦娥。

  “你说,爱情可以拱手相让么?”他忽然拿起桌上的空杯,狠劲一捏。

  “问题是,她爱你么?”我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说。

  猴子没有回答。沉默了一会才慢慢地说:

  “我决定找她私奔。在她的花园,我说,娥,咱们跑吧。她突然笑了,说,跑?跑到哪呀?还有,她可不想离开月宫。我说,你不是爱我吗?她又笑了,说,爱你就跟你跑吗?玉帝能给我的,你能给我吗?”

  一阵风从门缝里吹了进来。我忽然觉得有些冷,赶紧从掌柜那里拿了一壶酒。

  猴子又呆住了。一颗豆大的液体从他的眼角慢慢地溢了出来,贴着脸缓缓地滑落。而他的眼一动不动。

  “后来,他们就结婚了。我气不过,烧了所有的马圈。再后来就到了这地方。”说着,他忽然就笑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走进雨中。

  第二天,我没有再见到他。问了几乎镇上的每个人,也都说不知道。黄昏时,坐在他呆过的那张桌子边,正百无聊赖着,忽然发现了猴子那颗豆大的眼泪,它就静静的立在桌子上,于夕阳中闪闪地发着光。

  9

  许多年后的一个晚秋,我到了高老庄。

  长期的流浪生活让我身心疲惫,我再也不想去那个什么鸟的极乐世界了。

  那时,庄上唯一的大户高家正急需一名长工,我就去了。我的饭量虽然大了点,但考虑到我不收工钱,高家总管也就没说什么。

  时间水一样滑过指尖,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我每天的生活几乎一成不变,起床,干活,睡觉——这就是一天的程序。这样的生活虽然有些单调,却让我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思考。特别是我的邻居,七头拖儿带女的母猪。它们抚养后代的那种自豪让我决定也干一番自己的事业。

  冬天过后,我离开了高家。

  在村子的东边,我搭了个窝,住了下来。高老庄的北边,有大片大片还未开垦的荒地,我就在那些处女地上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10

  一年后,那片垦荒的土地上长出了茂盛的麦子。寡妇桂芝就在那时出现在我的地头。

  “我说八戒兄弟,你这片地长势不赖耶。”寡妇桂芝笑吟吟地搭话道。

  还行吧,我也笑了笑。

  此后,寡妇桂芝就成了那片垦荒地的常客。她喜欢说些过去的事,比如她年轻时怎样怎样,比如她怎样经人介绍和他男人结了婚那男人又怎样跟着走江湖的艺女远走他乡。但有时也帮我干些农活。她说话的时候,我就低着头。

  “哎,我说八戒兄弟,你哪里人呀?”有一次,她忽然问起我的身世。我一愣,抬起头,墨绿的麦子中间,粉红的寡妇桂芝竟是分外妖娆。

  下里巴的,我说。这是百分百的瞎话,事实上我早已忘了自己的出生地。但我不想让她失望。

  11

  大概有那么两个月的时间,寡妇桂芝一次也没有来过。也不知为什么,那段时间干活时我总是提不起精神,有时候,蹲在地头,看着看着,眼前的麦地上就出现她那粉红的身影。好几次,我甚至莫名地冲着蚂蚁们发怒。

  秋收的时候,寡妇桂芝又来了。

  “哟,看你这麦子,饱满的。”金黄的麦地里,她看上去就像一个孩子。

  “前些日子,我出了一趟远门,我娘家那边出了些事。你这边还好吧?”

  “恩,就那样,只是……只是有点想你”我笑了笑,说。她一愣,也笑了,很天真的样子。那时,阳光下的麦子在风里波浪般起伏。

  “丰收了,你也不小了,娶房媳妇吧。”

  媳妇?媳妇……

  那晚,我失眠了。媳妇……我想,媳妇——我想——媳妇……

  第二天,在金黄的麦地里,我拥抱了寡妇桂芝。她没有反抗,只说,你会对我好吗。我的耳边,风声阵阵。松软的土地上虫子们发出快乐的欢吟。

  ……

  秋后,我重盖了一间屋子。寡妇桂芝搬了进来。整个冬天,我们就窝在那新建的屋里。等待春暖花开的日子,寡妇桂芝一如二八少女甜腻异常,以至我竟不觉得严冬的寒冷。漫天的大雪与呼啸的北风看上去也不过是一首抒情诗。

八戒的爱情与孙猴子的泪

  12

  古人云,冤家路窄。我的理解是,你最不想见的人往往最容易碰见。唐子僧就是这样一个人。

  那是一个初春的黄昏,天空布满银色的云片,就像刚刚翻耕过的土地。村子东边的草地上,野花灿漫,蝴蝶飘飞。躺在那些五颜六色的花上,想着桂芝抱着鲜花的样子,我口水直流……

  然而,一声怪叫打破了这一切。你XX的,我刚想骂,就看见了一张长长的驴脸,它几乎就在我的鼻尖。

  “客官,请问,此处……”顺着声音看去,我才发现驴子背上还有一个光光的脑袋。原来是个和尚。

  “问你妈问,没看见你爷爷在想你奶奶么”,一见到和尚我就来气,所以说出的话也就不太文明。不过,我想,他要是个尼姑就好了。比起和尚,我对尼姑的感情就好多了。当年在长安当和尚时,我就经常和小尼姑们一起玩过家家。

  13

  这和尚,就是唐子僧。当晚他就住在我的屋里。本来只想让他喝杯水就打发走的,但桂芝却坚持说和尚能辟邪,就让他住了下来。桂芝还杀了只大肥鸡以表示留客的诚意。唐子僧推脱了一翻,也就不再客气,风卷残云般吃了半只鸡。饭后,他还羞涩地笑了笑,说那只鸡很及时,满足了身体的营养需要。随后,就开始对着桂芝畅谈着自己的理想,说是要去西方的极乐世界学习本事以谋求一个光明的未来。

  也是当晚,在温暖的被窝里,桂芝用她的柔情完成了对我的指令——跟随唐子僧去西方学习本领。在我自己,是一点也不想去的,我压根儿就不相信跟着一个连马都骑不起的和尚能学到什么生财的本事。但桂芝说了,我要不去就分居。

  就这样,我跟在唐子僧驴子的后边开始了西去的征程。

  我原以为西去的路上会风光无限,没想除了沙漠就是荒山,好不容易见到一处草地或者河流什么的,还得提防强盗打劫。更让我无法容忍的是,除了吃饭睡觉前说一两句话,除了不断的重复“善哉善哉”,在桂芝前面滔滔不绝的唐子僧一路上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虽然有时也能碰上几个村姑,但拘于语言的障碍根本无法实现理想的交流,只能打几个响指。许多年后在杭州的西湖的茶楼边回想起西去的这段往事,我仍痛心不已。

  于是,想念桂芝就成为旅程最大的乐趣。在唐子僧的身边,我滔滔不绝,不断重复着我和桂芝的爱情。但驴子背后的唐子僧不紧不慢不言不语,倒是他跨下的那头公驴,听得耳朵呼呼直扇。

  14

  几个月之后,我开始和那头驴赛跑。时间过得太慢,和驴的赛跑多少能让我感觉到时间还在流动。唐子僧依然很少说话。在我看来,与其说我们西行求学,还不如是两个男人和一头公驴的流浪记。

  我又想起了桂芝。曾经有那么好几次,我说什么都不愿再往前走了。我告诉唐子僧我得回去,因为桂芝还在等我。唐子僧头也不回,许久才冷笑说,回去?你认得路么?我从小就缺乏方向感,唐子僧一下就击中了我的弱点。那个秃驴,原来他早就暗中偷窥出了我的命门所在!

  大概560多天之后,我们终于到达那个所谓的极乐世界。令我失望的是,除了外皮与穿着,还有咿哩呀拉的鸟语,我实在看不出那个世界比我的高老庄能好到哪去。唐子僧也失望至极。长途的旅程使我们衣衫蓝缕,日照风吹的肌肤则干裂乌黑。唐子僧的秃头上还长满了茂盛的长发。

  15

  “你回吧。我累了。不想再继续行走了。”唐子僧站在街边的泥地上,一字一字地说。这是我们到达那个极乐世界后的第五天。

  我差点跌倒在地。“兄弟,你,你没病着吧?”说着,我赶紧摸了摸他不再油亮的额头。

  他没有动。良久才说,“八戒,谢谢你这一路的陪伴。你看我,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头驴你就带着,作个纪念吧。”说完,他就走了,头也不回。许多年后,我还能忆起在他甩头而去的瞬间眼角的泪滴。

  两天后,我骑着唐子僧的驴踏上了东归的路。在唐子僧走后的两天里,我每天都逛街,只是再没见着他。

  16

  又一个春天来临的时候,我望见了我的小屋。那里,炊烟袅袅。

  在村头的小土坎上,我坐了下来。我必须让自己先镇定下来,好好思索一翻和桂芝见面时该如何说第一句话。我的意思是,这一句话必须有足够的水平,以证明我这一趟路没有白走。当然,实际上,除了给桂芝买的一对象牙耳环,这一趟我毫无所获,就连唐子僧的那头驴子也在归途中跟一只野驴私奔了。但桂芝肯定不那么看。

  半小时以后,我敲响了屋门——没有直接进门而选择敲门是想给桂芝一个惊喜。在手指触门的瞬间,我听见自己的心大鼓一样“咚咚”直响……桂芝……

  门,吱呀一声——开了!

  “你——”

  几乎在我张口的同时,一张尖嘴猴腮的脸蛇一样从门缝里穿了出来。

  17

  “您说您从西边来?”暗黄的油灯下,孙猴子喷了一口烟。

  “是——”说话的时候,我咬了一口大蒜,喉头火辣辣地烧。那颗从门缝里探出的脑袋就是孙猴子。他告诉我,一年前他经过这里,认识了寡妇桂芝,那时,村里到处都传说寡妇桂芝的男人在西去学习的路上被妖怪吃了。他就不断的安慰她。后来她怀了孕。这几天正在娘家休养。

  他说话的时候,我就不停地嚼着大蒜。他虽然有些惊讶,但也没说什么。在他喷出的烟雾里,整整一个晚上,他都没有认出我。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走了,顺着我当年来到高老庄的路…… 

(后记:这是大学毕业后,刚工作那会写的一篇小说,也是那会的自己对生活的一些认知吧,现在回头再读还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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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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