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曾做过的“不清白”的事

唐代诗人白居易,号香山居士。是中国文学史上负有盛名且影响深远的著名诗人和文学家,有诗魔和诗王之称,是唐代的三大诗人之一。

他的古诗在当时流传的还是比较广泛的,无论是朝廷还是民间,他的古诗都非常受欢迎。甚至在朝鲜、日本等国家也能听到他的诗句。不仅如此,白居易还是一个两袖清风的大清官。


白居易曾做过的“不清白”的事

他在杭州担任刺史的时候,是个当之无愧的父母官。三年兴湖筑堤,引水灌田,树木成阴,为西湖百姓做了不少好事,让人不得不敬佩。

他为官清廉,淡泊名利,除了饮茶吃菜需要在当地购买外,从不索要任何名贵物品。

在他退官回乡时,依然两袖清风,仅带回两块天竺山石,为了纪念西湖之美。

一天,他摆弄石块时,才发现自己竟做了一件“不清白”的事。他甚感对不起杭州,对不起天竺山。

他不禁想,如果每个游客都带回天竺山石,那天竺山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秀丽。

山石虽不值钱,但取之玷污名声,这好比贪污了千金,不是一个为官清廉者应该做的。想到此,他挥毫写下了这首“自责诗”:三年为刺史,饮水复食叶。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白居易曾做过的“不清白”的事

白居易带回两块石头,不管是在当时还是现在的人来看,都是不足为怪的,要说为此而自责,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白居易却是把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放大了看,引申到了贪污腐败的重大后果上。这是何等可贵的自责精神,这种严于律己态度,无愧于中国古诗的代表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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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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