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753天后重审,他当庭问法官“母亲被打,到底怎么做才对?”

事发经过

2019年4月6日,陈文超陪母亲王西云到洛阳市金谷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值班室解决与胡海运的纠纷。他们到达警务室时,胡海运一家4人已经到场。没过多久,双方情绪失控并发展成肢体冲突。最终,冲突造成胡海运女婿王志超右眼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2019年12月5日,陈文超作为施害人,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随后,陈文超上诉,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充其量只能算是防卫过当,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陈文超坚决不认罪。2020年7月30日,洛阳中院以“事实不清,程序不当”为由,将本案发回西工区法院重审。2021年5月7日,本案重审开庭。据陈文超的母亲讲,她一天一天地算着日子,重审开庭这一天距陈文超被羁押已经过去了753天。

羁押753天后重审,他当庭问法官“母亲被打,到底怎么做才对?”

陈文超与母亲合影

陈文超当庭问法官“看着母亲被打,你会怎么办?除了制止还有别的选择吗?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

根据陈文超自己的供述,是被害人一方四人冲过来打了他的母亲,他两次上前制止,第一次被人绊倒,第二次受到了王志超的阻拦,他才与王志超发生了冲突,导致王志超受伤,手里拿着的电动车钥匙是他自己的,并不是有意用钥匙伤人。“他们四个人打我母亲,我不可能看着不管。”陈文超供述说。

陈文超的一审辩护律师也从多个方面结合相关证据,力证陈文超确实属于正当防卫,但本案一审法院没有采纳辩护人的意见,一审法院认为“正当防卫辩护意见理由不充分,不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中,对45号“陈某正当防卫案”,最高检指出“在被人殴打,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客观结果,但是防卫措施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陈文超的重审辩护律师依然以“正当防卫”进行辩护,辩护人认为,针对陈文超母亲的不法侵害开始时,陈文超进行过语言阻止,并向警方求助,受害人王志超对陈文超母亲的辱骂不断升级,陈文超一直都在阻拦,最终发展成了二人的肢体冲突。陈文超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据重审旁听人员介绍,陈文超在庭审中发问“看着母亲被打,你会怎么办?除了制止他们救母亲,还有别的选择吗?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是啊,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这个问题太难了,到底哪一种做法既能保护母亲又能不违法?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主审法官那里。本案重审已经结束,将择期宣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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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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