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郑爽对张恒的反击,一审法院的判决书细思极恐

面对张恒一波接一波的爆料,眼看代孕和弃养的行为被坐实,郑爽终于发起了反击!她自己连发三份长文,直指张恒是个吃软饭并出轨的渣男,更是控诉自己遭受到了要挟、勒索!之后郑爽的父亲郑成华也发了一份长文响应女儿的说辞,还附上了郑爽诉张恒案一审法院判决书,誓要坐实张恒人设!可仔细解读了这份判决书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没那么简单!

郑成华公开一审法院判决书,细节令人惊恐!

在郑成华公开的判决书中,法院整理了郑爽和张恒之间的借贷纠纷的全过程,并且也首度公开了双方的辩词,内容让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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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争论的焦点是郑爽转给张恒的2000万人民币的用途和性质!在郑爽方面认为这笔钱是张恒提出用于创业的借款;张恒方面则表示,2000万是郑爽支付给张恒的从原公司离职的补偿以及提前预支的10年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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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中,双方对2000万的来龙去脉做了陈述。张恒提供的聊天记录表明,一开始张恒对2000万的事情有些异议,之后就接受了郑爽的某种解释:

郑爽:还有我说的你考虑好了没......

张恒:你说2000的事么,我觉得有点奇怪。

郑爽:......(郑爽说的话法院并未公布)

张恒:我同意你说让我和你站在同一个立场,只拿一块钱,其实我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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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张恒又和郑爽在2000万的事情上做出了沟通,法院公布的聊天记录是这样的:

张恒:2000我借了,你别不理我

张恒:2000的问题就这么定了,我每月1块钱

张恒:你说的条件我都接受了,听起来也就一年时间长度的样子,我成长不起来,其实也配不上你

张恒:你知道借钱和不借钱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吗?

张恒:这个公司......我收你2000借款,我从这个借款中投1000,可以吗?

张恒:我离职了......我只是回来不知道怎么和你牺牲东西对等,所以我前面决定了,2000W、1000W、7000W我都欠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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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法院采用的聊天记录中,并没有显示郑爽说话的部分,但根据张恒的话,大致可以认定为:

一开始张恒对从原公司离职,接受郑爽的2000万创业是有疑虑的。但是,不知道郑爽说了什么,张恒接受了她的建议,同意离职,并接受这笔钱。也许,当天张恒并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郑爽生气了!因此,上一段聊天发生的第二天,之后,在跟郑爽的聊天中,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又或是彰显男人自尊心,张恒表示自己会用这笔钱在一年内成功创业,好配得上她,并表示接受一个月只拿一块钱的象征性报酬!之后,张恒应该是看中了某个公司项目,向郑爽征求意见,要拿1000万进行投资!

以上就是法院认定这笔款项为借款的主要原因!因为,在聊天记录中,虽然有“2000万是郑爽支付给张恒的从原公司离职的补偿以及提前预支的10年劳动报酬”的表述(法院未公布这部分内容)以及录音证据,但关于这笔款项的最后的表述就是“借”“欠”,因此法院认为郑爽方面的诉求应该予以支持!

而对于张恒方面提供的关于这笔款项真正性质的三份录音证据,法院认为,这个谈话是郑爽父母和张恒父母之间进行的,不能代表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因此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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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值得玩味的是,原告也就是郑爽认可了录音内容的真实性,但质疑其来源的合法性!并表示,当时录音中自己不在场,父母不能代表自己的真实意思表达,因此录音不能作为合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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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根据这个表述,郑爽转账给张恒的2000万确实就是支付给他的从原公司离职的补偿以及提前预支的10年劳动报酬。但因为来源合法性的问题,以及转账当天的发生的聊天记录具有最新的主观意识表达,法院采纳2000万为借款的诉求!

而关于这笔钱的最终用途,法院也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一一证实:2000万元,确实并未用于公司经营,有700万左右用于郑爽和郑成华夫妻的日常开销,以及为郑爽创办服装品牌的开销;1000万用于投资理财;300多万买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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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份表述,郑爽应该是知道张恒拿到钱之后真正的用途,毕竟,其中用于投资的1000万,张恒曾向郑爽征求意见。而大概有700万是用于郑爽和她父母的,但张恒确实拿了300多万用于购买股票!相信这也是双方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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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来了,既然2000万没有用于公司经营,那公司运行的这段时间的资金从哪来?张恒真的一分未出吗?法院也认定,两人恋爱期间并无其他大额款项来往,这说明了什么?张恒真的就是骗钱的软饭男吗?

张恒二审律师对一审法院的程序和证据采纳方面提出质疑,曾有爆料称一审法官临时被换!

一审结束之后,法院下达了张恒败诉的判决书,随后,张恒聘请新律师提出上诉,要求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或者二审法院改判!而且,张恒的新律师对一审提出质疑。

根据媒体对张恒的二审代理律师的电话采访显示,律师认定一审法院在庭审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三方面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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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就有人爆料,在庭审前,法院在没有通知被告方张恒的情况下就更换了主审法官,而被更换的法官曾对张恒说最好换一个代理律师。相信这是律师质疑程序不合法的原因之一,另外,作为一个公开审理的案件,法庭禁止媒体旁听,也是有争议的!

相比郑爽对张恒的反击,一审法院的判决书细思极恐

至于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质疑,应该就是这2000万真正性质的认定和证据采纳了!到底是借款还是报酬,还有用于郑爽个人演艺事业和社交平台服务的M77的开发以及运营的1000万费用,郑爽方面并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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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律师还表示,两人的分手不仅仅是感情问题,还包括了在公司经营理念、价值观等方面的分歧!对于郑爽指责他出轨的说法,张恒会在二审结束之后,再做处理,可能会提起诉讼!对于郑爽提出的张恒要挟的说法,律师表示,那只是法院正常的庭审前的调解程序!



实际上,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中确实有问题,只公布了张恒一个人的聊天记录,郑爽的话并未记录在案。而根据文书中的表述,郑爽方面是认可2000万为报酬和离职补偿的说法的,只是认为录音来源不合法,不能作为证据,而自己又在转账时备注了“借款”,所以提出诉讼!所以说,既然客观事实不会说谎,那只有人才会撒谎!也许只有二审结束之后,才能有一个最终的定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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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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