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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母爱之所以伟大,在于不计付出和敢于牺牲。
为了孩子,一个母亲究竟能够做到什么地步呢?
相信看完下面这个案例,不同的人一定会有不同的感悟,这是一起彻头彻尾的悲剧,但悲剧中却流露出了身为人母的心酸。
坐在被告席上的这个女子名叫韩浪,她是离异女性,亦是失独母亲,在成为被告之前,她才是那个令人无限同情的受害者。
在此之前,韩浪拥有一段并不幸福的婚姻,与丈夫离婚后,她带着儿子亮亮来到了北京生活。
他们定居在市郊农村,由于儿子小小年纪就很懂事,母子俩的生活平淡却也温馨。
但这样的生活很快被一场意外打破。
一日韩浪做完饭后喊儿子回家吃饭,与往日不同,她这次喊了很多遍就是不见儿子回答,韩浪察觉不妙,在村子里挨家挨户寻找,但直到晚上都毫无消息。
直到第二天一早,有人在一个枯井里发现了亮亮的尸体,韩浪承受不住的打击,当即晕倒过去。
经警方调查,亮亮的死因是窒息,凶手是同村13岁男孩小强。
小强交代自己和亮亮玩耍时发生了争执,不小心就将他给掐死了,之后,为了怕被发现,他就将亮亮的尸体掩盖在了井里。
由于是过失杀人,又是未成年,小强只被判了3年少管所,此外,小强父母需赔偿韩浪15万元。
虽然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但韩浪只能接受,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小强的父母竟然拒绝支付赔偿金,且认为小强进监狱都是亮亮害的。
儿子被害,凶手家人没有一句道歉,且拒不赔偿,这让韩浪彻底对他们死心,丧子之痛让韩浪开启了复仇计划,她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对于小强家展开报复。
在一辆行驶中的公交车上,韩浪盯上了一个名叫晴晴的女孩,并趁其不备,将5公斤的浓硫酸泼向晴晴,致其皮肤大面积烧伤。
这个晴晴就是小强父母的大女儿,也就是凶手的亲姐姐。
事后,韩浪成了被告,由于她是成年人,又是故意为之,法院判了她13年有期徒刑,外加赔偿受害者晴晴36万元,以及公交车上的无辜受害者12万元。
法庭上,韩浪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她承认这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当时是因为气不过才决定报复的,她很想让小强的父母体会一下自己当初的心情。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不难看出韩浪的做法是一种失去了理性的母爱,她的一时冲动害了两个家庭,也将自己送进了监狱,负债累累。
但反观小强的家庭,明知儿子犯罪,其父母非但不认错赔偿,反倒将儿子的坐牢归责于受害人,可见这对父母的品性也大有问题。
身于这种家庭环境里,13岁的儿子失手杀人,掩盖尸体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常说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在很多犯罪类案件中,孩子的荒唐行为往往折射出了其失败的家庭教育。
拿小强举例,如果父母从小就引导孩子要理性做事,勇于对错误负责,那么就不会发生亮亮的悲剧。
如果悲剧已经发生,小强的父母积极认错赔偿,也不会让一个母亲愤怒到用自己的方式去给儿子报仇。
一场失败的家庭教育,一种失去理性的母爱,摧毁了两个家庭。
这场悲剧也给天下父母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警示:为人父母要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而父母本身,也不要以爱之名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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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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