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还记得,在国足跌入低谷时,“国足臭豆腐”的名字突然出现在全国多个省市,虽然有些令人哭笑不得,但生意却着实不错。而大家不知道的是,这个名字并不是一时说说而已,甚至有的已经被注册成为了商标。就在近日,有件商标开始出现了新的动向。
众所周知,带“国”字的商标通常是不予注册的,于是,一些商家便投机取巧,将申请注册的商标变成了“掴足”,或是“帼足”这种。
第25411359号“掴足及图”商标是济南国足豆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山西国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2017年07月19日申请的,被核准使用在第30类,谷类制品,蕨粉;,通心粉,马铃薯粉,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等商品上,专用权期限至2028年7月27日。
这件商标实属国足豆腐餐饮的核心商标,毕竟其旗下主营的就是掴足臭豆腐、掴足酸辣粉、掴足爆肚、掴足凉皮等产品。
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公众对中国国家足球队的关注以及相关媒体报道,公众易将“摑足”与“国足”相联系,产生消极负面影响,于是宣告该商标无效。济南国足豆腐公司不服,将国知局起诉到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认为:国足豆腐餐饮公司将诉争商标主要使用在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贬损、讽刺“国足”的倾向,易产生消极的、负面的不良影响。此外,在案证据亦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形成了唯一的指向性......据此驳回国足豆腐餐饮公司的诉讼请求。
济南国足豆腐公司不服,于是向北京高院上诉。2021年2月7日,北京高院受理了该公司的上诉。
北京高院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显著识别部分为“摑足”,一方面,“摑”字,意为“用手掌打、打巴掌”,且诉争商标整体亦未经使用而形成第二含义;另一方面,从“摑”字的设计外观看,部首“扌”所占比例较小,文字部分突出显示为“國”字部分,诉争商标读音亦同“国足”。同时,在案证据亦表明,部分公众已将“摑足”与“国足”相联系。
北京高院认为:国足豆腐餐饮公司将诉争商标主要使用在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贬损、讽刺“国足”的倾向,易产生消极的、负面的不良影响。此外,在案证据亦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形成了唯一的指向性。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页面更新: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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