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偷漏税被查最新消息

前天深夜,郑爽发文决口否认天价片酬。随后,张恒极速回应郑爽别装失忆,事情扑朔迷离......

7月19日深夜,“天价片酬”风波之后,郑爽首次在微博发文,总结如下:

郑爽偷漏税被查最新消息

关于“天价片酬”,郑爽发文表示:我没有拿1.6亿片酬,没有日薪208万,舆论不能成为最终的结果,请国家法律国家税务能给我一个如同对待一个正常人的处理程序,代孕一事之后不应该影响其他事情的发展趋势。

郑爽偷漏税被查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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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张恒火速回应:请不要装失忆,我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相信证据,相信法律。

郑爽偷漏税被查最新消息

郑爽偷漏税被查最新消息

对于“天价片酬”,两人各持一词,那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按照张恒爆料,郑爽逃了多少税?

“阴阳合同”通常指的是对同一应税行为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

“阳合同”是对外公布的合同,金额较低,主要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目的。

而“阴合同”则金额更大,往往不为人知。“阴合同”或者“阳合同”+“阴合同”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郑爽拍电视剧《倩女幽魂》,片酬高达1.6亿元,被爆郑爽妈妈通过拆分“阴阳合同”来避税。

这种方式如何来达到少缴税效果的呢?

正常情况下1.6亿元全部是片酬,属于劳务合同。缴纳税费的情况如下表。(注为简化算法,个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税率计算,下同)

增值税

16000万元×3%=480万元

城建税

480×7%=33.6万元

教育费附加

480×3%=14.4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

480×2%=9.6万元

水利建设基金

480×0.5%=2.4万元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60000000-160000000×20%)×40%-7000=5119.3万元

税费合计

5659.3万元

但是如果按照4800万元的“阳合同”来算,税额大幅降低:

增值税

4800万元×3%=144万元

城建税

144×7%=10.08万元

教育费附加

144×3%=4.32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

144×2%=2.88万元

水利建设基金

144×0.5%=0.72万元

个人所得税

(48000000-48000000×20%)×40%-7000=1535.3万元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697.3万元

目前事情还尚在调查中,如果坐实,两相对比,国家损失税款居然高达3962万元。

如果属实,郑爽的结局是怎样的?

1、需要补缴多少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

如果郑爽所使用的阴阳合同,最终确实被税务部门确认为是为逃税避税所签订,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郑爽需要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是多少呢?根据现有数据可以大致推算出:

补缴税款

3962万元

罚款

3962×4=15848万元(循前例按照4倍计算)

滞纳金

3962×600×0.05%=1188.6(天数按照600天算)

合计

20998.6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偷逃税落实,郑爽需要补税约2.1亿元!

2、是否面临刑事责任?

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最终免于刑事处罚,那郑爽这次能否幸免?

根据现有国家政策,明星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时,补齐税款是第一步,追缴滞纳金和罚款是第二步,刑事处罚是第三步。‘初犯’情况下可以免去刑事责任,正常补缴税款和罚金就可以。

所以郑爽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取决于她是否是“初犯”。

初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是初次被相关部门稽查发现,例如郑爽偷税漏税十次,但是这是她第一次被相关部门查到,那么这就算‘初犯’。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范冰冰事件爆发后,2018年明星大规模主动补缴税款时,郑爽也是其中一员的话,那么这次曝出来的事件时间在2019年,再次被查处为偷税漏税的话,她就不算‘初犯’了,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就很大。

当中的税务问题总结

“阴阳合同”中的“阴合同”1.12亿元作为郑爽母亲实控公司的投资款达到公司账上,最终再以借款的名义转到股东林慧艳的账户上。

1、股东增资印花税是否按规定缴纳?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8〕50号的规定,股东增资,被增资的公司按照增资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缴纳印花税。

被投资的公司应该缴纳印花税1.12亿元*0.025%=2.8万

2、股东借款是否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12亿元款项以借款的名义转到股东,妥妥的公转私。公转私以下8种情形是合法的,除此以外都存在风险!

按照规定,股东借款超过1年不归还的,应该按照“股息红利”缴纳20%个税。

应该缴纳个税 1.12亿元*20%=2240万元

3、即便以上税费都正常缴纳,将劳务报酬转换为对公司的增资以减少税款,是否合法?

原本按照劳务报酬个税的税负高达45%(综合所得适用的最高税率),但转换为增资,个税税负降为20%。这种所谓的“税收筹划”是否合理,相信税务局很快会给出明确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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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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