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基本知识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实行个人帐户储存。劳动者在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时,可按月领取政府的养老金和享受其它的养老待遇。

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强制实施的为保障职工退休后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是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2、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资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哪些手续?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首先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须携带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等材料。(2)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办理缴费申报,填报本单位参保职工及退休人员有关名册,并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参保人员数量、工资收入的有关资料,以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情况的核实和确认。(3)单位进行了登记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了参保人员的数据后,就应按规定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并办理其它相关业务。

4、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如何处罚?

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5、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作用是什么?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亦称个人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为其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按照最新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自治区公布的个人账户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6、个人账户如何建立和管理?

按照最新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7、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麽?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得人员,退休后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8、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死亡后一次性支付的丧葬费、抚恤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9、现行政策对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法定的企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满一定年限职工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连续工龄满10年,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1998-2000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纺、织、织工种的档车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工龄满2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再就业确有困难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但提前退休的数量必须控制在限额指标之内。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同一名职工。

10、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出生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保障部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8号)中做出明确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锋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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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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