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重庆女娃火场坠落引起的思考之一

近日,重庆某居民楼突发火灾,一女娃躲在窗外,最后高处坠落身亡的消息,在消防工程师的工作群里传播。不少同行说道,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她的无助与绝望。年仅二十三岁的生命就这样划上何止符,让人感叹不己。流几行眼泪,再写出一些死者安息生者节哀的话语,作为一名长期与消防打交道的人,似乎不应止步于此。如何减少甚至是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呢?本人不揣浅漏,闭门造车,拼作一篇,旨在抛砖引玉,若能因此而让一二人免于伤害,便是不枉我捻断数须。

众所周知,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是燃烧的三要素,此三者必须同时存在且互相作用才能引起燃烧。破坏其中任何一个或者使其三者不能互相作用,燃烧就不会发生,己发生的燃烧就会停止,这就是我们防火、灭火措施的理论基础。在生活中,空气中的氧气每时每地都会存在,控制氧气以防止火灾发生,即是绝无可能,更属毫无必要;通过减少氧气的供给来灭火倒是常事,比如油锅起火马上盖锅盖。以下本人将从防火,设施,行为三方面逐一剖析。特别说明一点的是,本文并非调查报告,下文中提到一些事情,也许是本次火灾现场所没有,但其他居住场所可能存在的。

防火

一.良好的防火分隔是防止火灾扩散、蔓延最有效的途径,没有之一。但现实中,这一点往往欠缺。现在流行大窗户,大到什么程度呢?上接梁,下立于楼板,左右抵柱或分户墙。如果其他措施未能跟上,这样是有很大隐患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以下简称现行建规)对此有明文规定。6.2.5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的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要求。当然此条中也有放宽使用防火玻璃墙的说法。但玻璃总给人一种不那么牢靠的感觉。而根据现行建规,高度超过一百米的住宅才要求套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而言,这个0.8米我们也就不要指望了;挑檐和隔板安装起来也有诸多不便且存在其他隐患。所以我们还是老老实实地用1.2米高的实体墙吧。不然,一家失火,殃及四邻;周边起火,殃及自身。实际上,上下层在考虑到楼板和梁后,上下每层承担0.4米左右;左右间考虑到分户墙后,二家分摊0.4米左右,这很容易就可以实现。

二, 保温。现在有不少火灾现场我们可以看到,多层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就是从底一直烧到顶,不用问,绝对是外墙外保温弄的。当初,我学现行建规关于保温内容时,就只记得一条。这一条,俗称夹心饼干,其特点是粗暴、高效、牢靠。与之相比,内保温外保温则往往容易出状况。

现行建规6.7.3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一句话,像那些外保温,防护层贴厚了,支撑不住自身的重量;贴薄了呢,风吹雨打日头晒用不了一段时间就会毁坏。二者的结果一样,就是保温层裸露出来,遇火则自然形成烟囱效应,一烧则上云宵。而这种夹心饼干,想要破坏外面至少50MM厚度的不燃性墙体而引燃里面的保温材料,可能性则要小得多,而且,在上下方向上每层之间的梁和楼板,在水平方向上每套之间的分户墙,则自然成了现成的防火隔离带,将火势限定在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小网格中间,除非极端情况发生,否则不会一烧到顶。

三.装修。一般来说,住宅内每个房间的面积都不会太大而且一般也是有窗房间,符合规范所规定的诸多放宽条件。但是条文可以放宽,生命不容打折。在装修材料选用时,应首选A级的,摒弃B3级,对B2级材料尽量进行阻燃处理使用其达到B1级。(如果确需使用B3级,则要确保离其边缘0.5米的范围内即无其他B2B3级材料,又无引火源。)比如说地板用大理石,墙面用马赛克,卫生间吊顶用铝扣板,其他吊顶用金属龙骨的石膏板。在装修设计时,使B1B2级材料与潜在的引火源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用不燃材料隔开。比如说厨房内尽量不要用B1B2级的材料,窗帘门帘离开关合插座合100MM,灯具镇流器与木板之间隔以石棉板。我个人是不推荐过多采用玻璃,因其易爆易碎易产生锐利尖角,耐火完整性及耐火隔热性也因易老化而很难长时间一直达到要求;更重要的一点是,在沾上水珠(比如说下雨后)容易造成自然聚光而形成点火源。

四.配电。现在,由用电而引发火灾的占比己经连续多年高居榜首,在设计施工阶段就把用电的问题考虑进去显得尤为重要。对此, 我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1,一间房一个回路,各房间互不影响。

2,选用耐火阻燃电线,如果土豪有钱任性的话,可以选用矿物绝缘电缆。

3,考虑到暗装散热不易及其他,每一回路所能承受的最大功率不应小于该回路各用电器功率之和的1.25倍;入户线所能承受的最大功率不应小于所有回路各用电器功率之和的1.25倍。简单点说就是不易小马拉大车且应留有安全余量。

4,可以考虑在入户门处设置上下二个空气开关合,把所有应长时间保持通电状态的用电器接入高处开关,比如说水族箱冰箱冰柜,其他的接入低处开关,在所有人都暂时外出的情况下,切断低处开关。

5,优先选择节能产品以减少发热量,比如用LED灯取代白炽灯。

6,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保护。

7,如果使用燃气或者是低沸点液体作为加热源时,厨房内及厨房附近的开关插座采用防爆的,或者是较远距离外控制。以免易燃气体泄漏后遇上电火花。

五,避难与救援。作为个人,我们对诸多消防避难救援设施比如避难层,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消防电梯,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是无法控制的,但我们可以在自己家里弄一个类似于避难间的场所。

现行建规5.5.32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2,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小时,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小时。

关于这一条,要说明几点:

1,此条文并非强制性条文。

2,大于54米的住宅(实际上也就是一类高层住宅)每户应有,而不是大于54米的住宅在其大于54米的部分每户才应有,说得极端点,大于54米的住宅第二层就应有;考虑到住宅底部可能有室内高度不大于2.2米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这些不计入层数也不计入高度的,大于54米的住宅第一层应有。

3,虽然此条并非强制性条文,虽然此条文说的是大于54米的住宅,但按照料敌从严御敌从宽的原则,我们业主也可以考虑在54米及以下的住宅建筑内也设置这样一间,单层住宅,现在己经是凤毛麟角,不讨论也罢。

4,内外各处耐火极限均不低于1.00小时,这个要求可不算低,因为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才要求0.75小时。

5,考虑到救援人员及自己及家人可能要从外窗进出,此窗高度不应太高,在满足上下层的开口相距1.2米的情况下,此处是越低越好。如果装有防盗网,则应能较方便地从里面打开或者是在此房间内准备破拆工具以备用。

6,乙级防火门的安装应当考虑能有效阻挡烟气的进入,门与上左右门框的距离不应大于3MM,与地面不应大于9MM,当然,此数字越小越好。

7,此房间最好就是卫生间或盥洗间,因其内部有水且可燃物可能相对较少。

8,此房间的面积要足够大,至少应能同时容纳全部家庭成员外加二人。这二人不是考虑来客,而是考虑要给二个求援人员以立足之处。


未完待续,下节设施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火场   女娃   隔板   楼板   回路   保温材料   重庆   墙体   外墙   耐火   火灾   住宅   高度   房间   极限   发生   材料   建筑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