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年会饮酒死亡谁更倒霉,法律不是摆设酒桌文化陋习早该改改了

​中国酒文化盛行,酒桌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朋友聚会、各种宴席,三五个人凑在一起,就可以大口大口的吃酒,甭管熟的还是不熟的都一口干,不行就两口,总能解决各种人的隔阂问题,一口酒下来,称兄道弟,不熟的也变熟了。

在喜欢喝酒的人眼里,喝酒好呀,三五两人,聚在一起开心开心,喝喝酒,再侃侃大山,好不快活,但是却也忘了,喝酒是有风险的,喝酒应适量,不然,过则将以失去性命为代价,一同喝酒的人还要承担一同喝酒的风险,平白损失钱财。

男子年会饮酒死亡谁更倒霉,法律不是摆设酒桌文化陋习早该改改了

相信一同喝酒最后喝死人,一同喝酒的人或举办方被赔偿的新闻,很多人都知道了,以前,义乌市的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举办年会,其公司员工在年会活动上自行饮酒后,被同事发现不省人事,最后送到医院抢救,但是很遗憾,该饮酒员工最后还是抢救无效死亡,最后家属将公司告上法庭,经过法院调解,最后该电子商务公司赔偿该员工家属人民币30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所有费用。

江苏南京的的老张在该公司举办的年会聚餐时也喝了不少酒,回到工作所在地后直接躺地上,后被发现死亡,最后家属将当天和老张坐在一起的同事老黄告上法庭,老张的家属认为,老黄不应该放任和劝说老张去喝酒,而且也不该让老张就睡在地上,最终导致了死亡,最后法院认定死者的同事老黄无责任,不过事发后,公司赔偿给老张的家属共计 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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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例子在网络上简直是太多了,不管是一起喝酒的朋友同事,还是举办年会等各种主办之人,喝酒最后死亡的人,其家属总是能得到赔偿,简直可以说,喝酒适量,大家都好,陋习不改,死亡还会继续,赔偿还是会有。

在中国的酒桌上,有那种喜欢劝酒的,满座的劝酒敬酒,还会说:还不喝就不是我朋友,不给我面子,这种类型的人务必要远离,因为这样的朋友,还真不能要,不顾他人的意愿硬是要人喝酒,根本就不把你放眼里,这种人能做朋友吗?如若劝酒致人死亡,是要付法律责任的;有一种喝酒之人完全是被人劝酒的,喝酒之人不会拒绝他人,被人以各种劝酒词和威逼利诱的方式把酒喝下去,完全不顾自身的身体状况,最后导致不胜酒力而死亡,何其哀哉;另外一种人就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喝酒之后导致身体承受不住而死亡的。

还有一种人就是本身就喜欢喝酒之人,平日里本身就喜欢喝酒,可喝酒是要成本的,好酒也不便宜呀,一旦到了公司的年会、朋友请客、各种宴席等各种可以免费喝酒的场合上,那酒如果不喝个够,就肯定对不起他的这些酒,于是这种场合,就像米虫进了米缸,那还不得乐翻天,过量喝酒是必须的,否则他会认为他对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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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发生过量饮酒导致死亡的纠纷,几乎都是这种场合,不知道是喝酒死亡的人倒霉,还是跟其一起喝酒的人倒霉,亦或者是举办这些聚会宴席的人倒霉,总归会有一两个人倒霉,满足了他人的欲望,自己又赔偿了个家属几十万。

随着法律的完善,以前的“酒桌文化”是有风险的,每个人都应该要把控好自己的风险,否则,喝个酒,即使不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付出几十万的代价,过个年都不能好好过了,而年尾将近,各种聚会、宴席、年会、活动就要开始了,喝酒肯定少不了,喝酒适量也绝不是空话,法律也不是摆设,爱酒之人、劝酒之人、一起喝酒之人,注意喝酒分寸,所有人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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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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