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带着孩子走的女人,你认为她傻?错,她不但不傻还不一般

离婚并不是一件好事,甚至是一件极大的坏事,无论对自己的人生还是孩子,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如果还可以挽回,千万别走离婚的路。

当然,如果真的到了没有挽回的地步,离婚是两个人最佳的选择的情况,也就没有必要死死地将两个形同陌路的人绑在一起了,对彼此都是一种折磨。

离婚时带着孩子走的女人,你认为她傻?错,她不但不傻还不一般


而离婚除了财产债务分割,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要解决---孩子。女人到底要不要带着孩子走,我们平时听得最多的声音:

“你傻呀,婚都离了还要替人家养孩子!不带。”

“带着孩子就是个拖累,会影响你以后的幸福,年纪轻轻的不打算再嫁吗?”

“妈妈舍不得孩子可以理解,但你以后可以去看他们,可以在物质上支持他们,但真的不要带着孩子离婚,不值得。”

……

亲朋好友大多这么劝女人,只有过来人说了句:“带,有得带必须带。”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比那些不带孩子的女人要幸福很多。过来人给了三个理由。

离婚时带着孩子走的女人,你认为她傻?错,她不但不傻还不一般


理由一、精神支柱

离婚对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特别是结婚几年甚至时间更长的女人,离婚意味着她所有的青春和付出都归了零。

外人看见的是她从破败不堪的婚姻中解脱出来了,而这在离婚女人那里并不是值得开心的事,她更纠结的是过去,纠结自己的付出,心里有万般的不甘和无奈。

即便有娘家人的陪伴,有闺蜜好友的安慰,但内心深处的不甘,是谁也治愈不了的。

但,有个孩子就不一样,女人会快速从伤痛中走出来,或许根本就不会再痛,离婚本来就是她想要的结果。

女人会把自己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到事业上,不管是打份工还是经营自己的事业,因为她知道,她要对孩子负责,要给到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

在起步上,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就比那些不带孩子的女人占了很大的优势,带着孩子的女人,没有时间去伤悲,也没有时间去自甘堕落。

离婚时带着孩子走的女人,你认为她傻?错,她不但不傻还不一般


理由二、不会盲目再婚

有人会问:“离婚不等于看破红尘,总得再嫁吧,带个孩子谁愿意娶?”错了,带个孩子反而成了离婚女人的优势,能娶她的人,得有实力。

就像谈恋爱失恋一样,走出失恋最好的办法是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情。而离婚后走出伤痛,再婚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没带孩子的离异女人,嘴上说着要嫁一个爱她并且物质不匮乏的男人,可心里却想着:只要人好,足够爱我就够了,穷不穷无所谓了,哪怕去帮别人养孩子,只要开心就好。

贫贱夫妻百事哀,更何况是半路夫妻。

而带着孩子的女人则不一样,达不到她要求的人她绝不会心动。有人给带孩子的离异女人介绍对象:“他人很好,既勤快又孝顺,关键是脾气好。”

“嗯,人倒是挺好的,可他连自己的孩子都养不好,我就不再给他增加负担了!”在婚姻上吃过一次苦的女人,离婚后有着清醒的头脑,才不会重蹈覆辙。

离婚时带着孩子走的女人,你认为她傻?错,她不但不傻还不一般


理由三、老有所依

后妈不好当,没有血缘关系,后妈始终就是后妈,你再好,也取代不了孩子自己的妈妈。

年轻时倒没所谓,等上了年纪,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别人的孩子能有自己的孩子贴心吗?更何况,孩子长大后,愿意和后妈住在一起的又有多少呢?

当然,你可以说自己会对对方的孩子非常好,就当自己亲生的一般对待,我相信你可以做到,但孩子领不领情,那却是个未知数。

老祖宗有句古话:养儿为防老。离婚时带着孩子,孩子长大后自然就会孝顺和照顾自己,也就不会晚景凄凉了。

退一万步来说,带着孩子,女人要不要再婚,已经不重要了。

到此,你还认为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比不带孩子的女人要傻吗?即便是刚离婚那阵独自带着孩子辛苦一些,但那些辛苦与付出,绝对是值得的。

离婚时带着孩子走的女人,你认为她傻?错,她不但不傻还不一般


写到这里,我内心一直在想:我们这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怎么就和那个自己选的人走不下去了呢?好好的家庭,何苦要去折腾呢?

我也希望挣扎在夫妻感情不和,挣扎在离婚边缘的人好好想一想,难道真的要走离婚那条路吗?

因为离婚后不后悔的人,少之又少,而悬崖勒马,把婚姻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的人也不少。

离婚!三思而后行,珍惜眼前人,不要等伤透了,失去了才去后悔。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百事   孩子   女人   后妈   不甘   更何况   伤痛   年纪   辛苦   物质   后悔   不好   婚姻   理由   时间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