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原著:纤指不沾阳春水的碧丝,十年懒散舒适,一朝卖主被暴揍

碧丝是打小侍候明兰的丫鬟,那时的明兰在寿安堂,由盛老太太抚养。之后随明兰迁到暮苍斋,又作为陪嫁丫鬟跟到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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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丝生性柔顺,不惹是非,只贪图安逸,或者说好吃懒做。

分衣裳胭脂了,她跑头一个,有活计要做了,就躲得没影了。每日不过描描花样子,做几针刺绣,闲了看看书,吃吃喝喝,还有小丫头伺候,倒是比寻常人家的小姐还享福。

与她同住一屋的夏荷有时笑骂她:“好个轻狂的小蹄子,把你惯的,廖嫂子差遣,你也敢装睡!”碧丝只翻着手上诗集,娇滴滴笑道:“叫我歇一会儿吧,有你一天,我且受用一天。”

碧丝还有些酸溜溜的小心眼,对于车三娘特意留下来让明兰考察的小叔子石锵,碧丝挺眼红,一会儿叨叨“真不知石家看上那笨丫头什么了?”一会儿又表示不屑“不过是个混江湖的下九流,有什么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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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明兰不是难侍候的主子,她对身边的人,最看重忠心。你可以不聪明不能干甚至不勤快(毕竟姚依依同学看多了睡到日上三竿、自己不做饭天天叫外卖、衣服全部丢进洗衣机的懒姑娘),总有适合你的岗位,但你不能缺乏忠心,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汉,谁都不高兴花钱养个细作在身边。

对于陪嫁丫鬟碧丝,虽然情分不如丹橘和小桃,虽然她一贯的好吃懒做躲清闲,明兰还是打算为她寻个会疼人的、家底殷实的男人嫁出去,主仆一场的缘分,也算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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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碧丝却辜负了主子,京城叛乱夜,她收了邵氏一对镯子,泄露了团哥儿藏身处。

当时明兰望着连连磕头的碧丝,心中也是伤感,她对这个陪伴了自己十余年的丫鬟,也不想打骂处罚,只放碧丝回家去,历年攒下的银子珠帛、连那一对镯子也统统给她带走。

对于这个“不处罚”,碧丝却是耳边嗡嗡作响——她不要回家!祖父和父亲接连过世,老母软弱,兄长无能,嫂嫂又刻薄;何况家中清苦,要操劳家务,一个铜板都得计较再三,哪及在明兰身边锦衣玉食,十指不沾阳春水,悠闲度日。

因为蓉姐儿拼命保护,团哥儿毫发无伤,因此不爱动用私刑的法院书记员才放过了碧丝。只是随后回府的黑脸阎王顾侯爷却是二话不说,赏了她四十板子嘴巴,直打得唇破齿落脸裂开,肿胀如猪头,打晕过去后又冷水泼醒,丢上破马车,由几个婆子押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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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丝这一次卖主行为,实在是糊涂!

那一对镯子是当年顾侯府给邵氏的聘礼,固然金贵,可终究顾廷烨和明兰才是如今侯府的正头主子。若真因她泄密伤了团哥儿性命,别说顾阎王了,就是明兰,怕不将她撕成肉丝?自己侍候了十余年的主子,她当真不了解明兰的性子?

曾与碧丝同住一屋的夏荷,嫁人后跟着自家男人——一个颇有才练的侯府小管事,到南边替顾家经管田庄。

再见碧丝已是十年之后。彼时的碧丝,面红高嗓,粗手大脚,甚是鄙陋一壮妇,夏荷记忆中那个腰纤如柳、刺绣阅书的风雅女孩,竟无迹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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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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