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九龙火锅店以地沟油为基材,10名相关人员被拘留

9月10日,记者从甘孜州公安局获悉,今年4月21日晚,甘孜州公安局食品医药环境筹备处会同九龙县市场监管局、九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向九龙县派尔乡挑战入市。大道70号御龙府火锅店依法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在店内厨房发现了异常的火锅底油。经查:该油由御龙府火锅店方师傅使用顾客食用后的火锅底油,经过滤、固化、提取、再加工后加入消费火锅中食用。办案人员在现场缴获“旧油”16.1公斤、半成品93.9公斤,缴获铁桶、漏勺、手推车等作案工具,并缴获相关票据和书籍。 2021年4月22日,九龙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九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九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21年4月23日立案。

现经九龙县公安局侦查: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赵某某、卢某某、井某某、苏某某、杨某某在九龙帕尔镇共同出资60万元入市县 玉龙府火锅店在大道70号合作开业。从开案到案发,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赵某某、卢某某、景某某、苏某某、杨某某都知道食用地沟油会危害人体健康。客人用餐后,安排值班的方、胡、王、杨大厨用火锅底油,过滤冷却制成“老油”,将“老油”加入火锅中对于消费者吃饭,经初步调查,涉案金额约700万元。上述10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九龙县公安局已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赵某某、卢某某、井某某、杨某某、舒某某、方某某、胡某某、王某某、杨某某移送九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04

标签:筹备处   火锅店   帕尔   基材   大厨   日立   漏勺   人员   铁桶   锅底   犯罪嫌疑人   拘留   大队   公安局   火锅   大道   食品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