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敏在有关单位发起四轮捐款(九江中医院,九江卫健委,九江三院两次),众人质疑并未用在姚策身上而是挪作它用,许敏的解释是说:单位捐款属私人间的人情往来…那么请问。
比如你说儿子结婚大家凑份子,结果你儿子压根没结婚而是你偷偷弄了个二奶,这是个“人情”还是个“蒙骗”?如何往来?
而你说是为策治病却为威买房首付,同时付了告姚策的律师费,前者可说是移花接木,而后者呢?就像是把你枪斃之前先要收枪子儿钱。这是“人情”还是“鬼情”,都说不通。许敏你是否将这“人情”帐向大家报一下,看看今后如何与你再往来?
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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