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偷逃税案结果出炉,“巧立名目、偷梁换柱”,爽子该不爽了吧

年初,张恒爆料郑爽弃养、代孕,牵出了郑爽偷逃税案,这个案件8月27日有了结果。根据官方披露的消息:

税务总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

前有范冰冰的近八亿,现在又有了郑爽的近三亿。看来,要快速提高GDP彻查明星偷税漏税能算是一个好方法。相关部门每年 多查几个国家增收显然要快得多!

郑爽偷逃税案结果出炉,“巧立名目、偷梁换柱”,爽子该不爽了吧

郑爽胆大包天,她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时,实得片酬1.56亿元。而为了规避行业对“天价片酬”的监管,郑爽竟然与制片方事先签订“增资协议”,然后制片方把其中的1.08亿元以“增资”的方式向郑爽工作室支付。再通过虚假申报实际片酬来偷逃税款。真可谓上有的政策,郑爽有下策了。只是,这种“巧立名目、偷梁换柱”的做法并不新鲜,依然没有逃过法眼。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爽子这回应该不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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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郑爽胆大包天还在于其罔顾行规,藐视政令、冒天下之大不韪。她瞒天过海、取得天价片酬之时正是国税总局要求推进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之日。郑爽公然拿出了舞台上的疯狂劲头,不计后果,顶风作案,这有以身试法之嫌。被惩罚实属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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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对此评论言简意赅、恰到好处,读后令人有了酣畅淋漓之感:

隐匿“天价片酬”,故意偷逃税,被依法“重锤”,咎由自取!更要追问,殷鉴不远,为何有人顶风作案?红线不能碰,以儆效尤,绝不姑息。身为公众人物,更须以身作则,法律不会因名气大而打折,道德标准不因你人气高而降低。时刻绷紧法治弦,演艺之路才不会坍塌。

其中的“法律不会因名气在而打折,道德标准不因你人气高而降低”的话发人警醒,似乎就是给郑爽类自持长相俊、流量高而目空一切的明星量身定做的。相信郑爽的被处罚,能取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也希望经过此事,娱乐圈面貌能为之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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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记忆犹新,早前在问到郑爽涉及偷税漏税方面的有关问题时。郑爽若无其事、轻描淡写,还通过社交媒体公开否认被曝光的与税务问题相关的一切情况,并且扔下了金句:“舆论不能成为最终的结果”真可谓掷地有声、一身正气,当时还有网友相信爽子受了冤枉呢!爽子当时还以气吞山河豪情,喊出 了“相信证据,相信法律”的豪言壮语,惹得一些粉丝也随之要求官方要为郑爽“澄清”、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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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来,爽子是自欺欺人啊!人们早前提出过爽子的家教不严,父母教女无方,导致爽子缺乏社会责任感。今天对应她不诚实的表现,不由人不相信啊!“做艺先做人,做人先立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道德作为支撑,身体怎么能稳固地立于社会呢?又怎样面对漫长而复杂的人生呢?奉劝天下父母以此为戒,千万要注重孩子道德素质的提升。不能让处心积虑地把聪明的孩子变成了赚钱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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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郑爽之偷税漏税案真相大白,郑爽本人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她不仅失去了社会诚信,还有可能 终止了演艺事业!事实胜于忽悠、狡辩和装疯卖傻。国家广电总局针对郑爽偷税漏税行为专门发文《严肃处理违法违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 》,要求,不得播出涉事电视剧《倩女幽魂》,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郑爽从此再不用做复出的美梦了。跟国家法律掰手腕,能有好果子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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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还强调: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对此零容忍。“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郑爽自作聪明,变相对抗 法律法规,终于导致了身败名裂,这个教训是深刻的。希望艺人们能从郑爽身上汲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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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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