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九宣布离开“辛选”,只字不提恩师辛巴,直言双方没有不欢而散

近年来,辛巴旗下的“辛选公司”接连有艺人离开。大批“逆徒”的相继出现,给辛巴本人及其公司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并传出了大量的负面舆论。其中,流传最多的就是:辛巴公司存在拖欠艺人薪资的情况(多名离开的艺人都曾爆料过)。

安九宣布离开“辛选”,只字不提恩师辛巴,直言双方没有不欢而散

网红安九是去年7月份加入的“辛选”,成为了辛巴公司名下的签约艺人。在此期间,安九一直称呼辛巴为“巴哥”,虽然明面上没有所谓的“师徒”名分,但本质上在团队中也受到了和辛巴徒弟一样的待遇。(师徒不过是一种流于表面的“形式”,艺人签约到辛巴的公司,本质上不过就是“员工”。只不过,旗下的艺人也有“高低”之分,有人和辛巴走得更近)

安九宣布离开“辛选”,只字不提恩师辛巴,直言双方没有不欢而散

作为团队中的“主干成员”,安九在前几个月突然宣布停播,对外给出的说法是“回家生孩子”。但若结合辛巴公司近年来接连有艺人离开的现状,很多粉丝便开始猜测:安九估计也和公司有了矛盾,所以便萌生了想要离开的想法。

安九宣布离开“辛选”,只字不提恩师辛巴,直言双方没有不欢而散

前段时间,老方丈与辛巴闹矛盾期间,安九的老公“熊猫哥”用媳妇安九的账号到老方丈的直播间刷礼物。这样的举动,更加从侧面印证了网友们的猜测。当时,老方丈故意将话题引到了“安九离开辛巴公司”的问题上,“熊猫哥”的回答也有点含糊不清。虽然没有直接承认,但闪躲的态度还是让人想入非非。(前文有爆料)

安九宣布离开“辛选”,只字不提恩师辛巴,直言双方没有不欢而散

紧接着,有细心的网友扒出了“安九起诉辛巴公司”的诉讼信息。虽然根据网上的资料来看,这条诉讼在不久后就被安九给撤回了,但这丝毫不影响大家坐实“安九与辛巴公司发生矛盾”的事实。至于安九撤回诉讼的原因,估计也只有她本人清楚了。

安九宣布离开“辛选”,只字不提恩师辛巴,直言双方没有不欢而散

随着那条“诉讼信息”的爆出,舆论越传越广,平台内部节奏不断。面对这样的情况,安九本人也首次在账号上发文,正面回应了这一事件,宣布了自己离开“辛选”公司的消息。随后,安九账号上代表着“818团队”的小狮子标志也被删除。(每个离开公司的艺人,都会删除“小狮子”标志)

安九宣布离开“辛选”,只字不提恩师辛巴,直言双方没有不欢而散

从安九的发文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来!相比于之前的那些“逆徒”,安九并没有彻底与公司闹掰。整篇文章中,只字未提辛巴的大名,而是巧妙地将公司称为“老东家”。最重要的是,安九一直都在向网友传达一个思想:自己与公司是和平解约,没有不欢而散。最后还对“老东家”的培育之恩表示了感谢,祝福公司在以后能越来越好。

安九宣布离开“辛选”,只字不提恩师辛巴,直言双方没有不欢而散

辛巴公司之前离开的艺人,无论是最早的“韩美娟”,亦或是后来的“安若溪”,最终都走上了与辛巴“开撕”的老路。一方面,可能是这些艺人在辛巴公司,确实受到了某些不公正待遇。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众人有“故意蹭热度”的嫌疑。师徒一场,即使不能“合作共赢”了,也没必要闹得不欢而散,甚至对付公堂,安九的做法还是很被网友认可的。

安九宣布离开“辛选”,只字不提恩师辛巴,直言双方没有不欢而散

当然,基于辛巴公司近年来的情况,有的网友也提出了不同的猜想。有人就在平台留言调侃道:

辛巴一直都在网上宣称自己多“仁义”,对公司旗下的艺人多好,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艺人先后离开呢?之前“逆徒”们的爆料,可能存在夸张的成分,但也肯定有部分是实情。安九作为团队中的“骨干”都离开了,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辛巴作为现如今直播圈内的“标杆性”人物,流量和知名度足够大,无人能出其右。但作为一个公司的管理者,辛巴真的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吗?在保证自己赚钱的同时,他的那些徒弟们跟着他,真的能赚到钱吗?难道不是表面上的光鲜亮丽吗?

安九宣布离开“辛选”,只字不提恩师辛巴,直言双方没有不欢而散

大家对安九离开辛巴公司的事情怎么看?你认为她离开的原因是什么?辛巴的徒弟跟着他,真的能赚到钱吗?评论和小编分享一下。喜欢网红八卦的小伙伴,别忘了点个关注。

(文中部分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联系本人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0

标签:不欢而散   前文   只字不提   熊猫   方丈   恩师   师徒   徒弟   文中   爆料   舆论   账号   艺人   团队   情况   网友   公司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