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幼儿园狂砍18人:惨绝人寰

1


人间四月天,春花尽开颜,但就在这样春暖花开的季节,却有一些娇嫩花蕾,遭受命运无情摧折——


一所幼儿园,染血的楼梯,斑斑点点,触目惊心。


究竟是怎样的深仇大恨,连一群孩子也不放过呢?


4月28日,广西北流市新丰镇健乐幼儿园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事件造成18人受伤,其中16名幼儿、2名教师,2名幼儿因伤势较重,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北流市步行街西门口设置献血车,市民排起长龙积极采血…


不要把事件简单总结为16个孩子被砍伤——


而是,屠刀砍向三五岁的孩子,这件事发生了16次。


男子幼儿园狂砍18人:惨绝人寰

图片来源:网络


最痛心疾首的是,逝者在天之灵,或许难以得到告慰。


警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经给司法鉴定机构认定,其为精神分裂症患者。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如果作案时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负刑事责任。


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失去孩子的父母,需要的是赔偿金吗?


可以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可以强制医疗,但社会大众的不安,为什么一定要等案发之后,才求取补救?


更多知法守法的路人则抛出问题——为什么精神病人可以结婚?


需知,精神分裂症,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类型。


如果婚前患有精分,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登记结婚时没有监护人陪同,该行为应属无效。如果婚后患上精分,综合成因复杂,离婚手续繁琐。


还有恶臭言论,攻击幼儿园女教师:


“肯定是她做了什么,才把男人逼急了”。


“虎毒不食子,可能喜当爹…”


犯罪嫌疑人与女幼师系夫妻关系,却因家庭纠纷,闹至公众场合,下手砍伤自己妻女,还把屠刀挥向其他幼儿,稚子何辜?


有精神分裂不治疗,发病不去攻击成年人,专挑毫无反抗能力的妇孺下手,何其卑劣?


人间自有真情,但一个人的罪恶带来的恶劣影响,需要无数人的爱心去修复,孩子们身心伤害,谁来买单?


建议加强婚检门槛,提升识人之慧。有些人的病在心不在体,没必要去舍身成仁。


毕竟都是俗人,只想安度此生。


2


这不是头一起精神病伤人事件。


2016年“精神病丈夫杀妻案”惊动苏州相城。法庭上,犯罪嫌疑人老泪纵横,提起案发当夜,泣不成声。


50岁男子王某,与妻子陈某感情不错,素无过节。当夜,夫妻二人早早洗漱上床,陈某率先入睡,王某则因抑郁情绪导致失眠,心烦意乱,久不能眠。


深夜,陈某熟睡发出阵阵鼾声,王某恼羞成怒。于是他伸手捂住她口鼻,掐住她脖子,想隔断呼噜声。


此时,王某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失控,陈某挣扎片刻,便不再动弹。她终于安静下来,他可以睡个好觉。


早晨,王某见陈某毫无动静,确认妻子已死亡,且状态凄惨。他感到后怕,用衣物盖住她的头脸和下身。


丈母娘和女儿惯常串门来访,王某都锁门不见。后来,他拨通女儿电话,告知陈某死讯,随即离家出走。


一出杀妻,连杀机杀心都不知所起,却一招毙命。


经鉴定,陈某系生前遭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王某最终因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鉴定结果显示,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其辨认能力完好,其自我控制能力有所削弱,故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常年服用药物,精神一直较为稳定,平时与人正常交流,偶尔自言自语、神情恍惚,也被视为中老年正常状态。


他的病情,本人不说,旁人不知。


案发前几月,王某曾因精神病发作,移送精神病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家再吃药。


事发前几天,王某出现暴躁、失眠、悲观、抱怨的情绪。


丈母娘和女儿纷纷证实,王某曾为一点小事就怨天尤人:“为什么别人都过好日子,我却这么清苦,世态不公…”


相伴多年的陈某,却成了真正吃下苦果的人。


男子幼儿园狂砍18人:惨绝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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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榻之侧,本该安睡。


前提是,和你同眠共枕、朝夕相处的伴侣是个“安全的人”。


科学角度上讲,精神分裂是一种慢性且严重的精神疾患,由于长期心理压抑爆发或者某种刺激导致“大脑报警”的行为。理性思维不受大脑控制,潜意识会出现返祖现象(兽性),对一切自认为造成威胁的人和物发起攻击。


你永远不知道,病症会支配其产生什么思维?做出什么举动?


精神病伴侣,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一样,安置身边,易燃易爆。


3


网上有个求助帖,发问“隐瞒有精神病结婚涉及诈骗罪吗?”


一位网友不堪其苦:


“婚前隐瞒病史,婚后久治不愈,忍无可忍,现在我想离婚,医院有既往病史,但对方通过某种途径毁灭证据,我该怎么办?”


另一位网友则面对家庭方面的阻力:


“婚前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分裂症,婚后才发现对方有精神病,想离婚,对方家属不配合监护,我要怎么办?”


还要网友血泪控诉:


“我被骗嫁给了一个长达10年的精神病患者!周围亲友都隐瞒我,直到婚后才暴露真相,难道我上辈子罪孽深重吗?”


明显到这个份上了,联合全家坑人了,怎么不是骗婚?


男子幼儿园狂砍18人:惨绝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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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骗婚的人,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被骗的人要结束这段婚姻,只能按照统一步骤。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怎么解释呢?


大概意思是,有病不说、久治不愈才视为‘感情破裂’。


此外,基于人道主义以及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相互扶持原则,为保护“弱势方”,这种离婚并不容易,通常需要多次诉讼。


与精神病人离婚最大的困难在于,除配偶之外,还有谁愿意担任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对方的父母或子女,要有人愿意作为其监护人,才能走离婚程序。


即使成功走完流程,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承担病患今后生活及医疗等方面费用,解决诸多问题。


网友还说了一句让人脊背发凉的经验之谈:


“如果对方的病情,威胁到家庭成员人身安全,诉讼准离的机会就更大。”


4


知乎上有个提问:“针对精神病患者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普通人、受害人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力?”


答曰:远离,送医。


精神病人的存在,的确是社会问题。


多数精神病人的伤害案件,都不是毫无预兆,他们的家人、亲友、社区、单位大都知道其精神有问题,甚至发生过恶性事件,但他们仍然自由生活在公共空间,没有被强制医疗。


原因有三:


一是费用,住院的费每月高达上千,很多家庭无力承担,不愿承担。


二是性质,如果病患不具被迫害妄想等严重症状,则无法未雨绸缪。


三是影响,如果采取措施过于激烈,或恐引发更大的报复社会动机。


不是所有的精神病患者都暴力。也不是所有病患都无可救药,有人完全痊愈,适应社会生活、正常学习工作、收获美满爱情。


如果一方坦诚病情,另一方深思熟虑且自愿接纳,才能避免对未来家庭造成不幸,或者危害社会治安。


而在婚姻城池中,感情薄脆,容不得丝毫隐瞒。无论痼疾,还是人心。


寻常人无法兼济天下,只得独善其身。


愿拨云见日,终有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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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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