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恒爆出郑爽《倩女幽魂》这部剧的片酬高达1.6亿时,让不少人吃了一惊。而更让人目瞪口呆的是郑爽挣这1.6亿却仅仅只用了77天,相当于一天就要挣208万。
如此恐怖的收入引发了全网热议。但同时,网友们也在疑惑,对于演员高片酬的事情相关部门早就颁发了限薪令,明令禁止演员片酬最高不能超过5000万。
而郑爽为什么却能拿1.6亿的片酬呢?
对于这个问题,不少网友也留意到了张恒在爆出郑爽片酬时的语音记录,其中郑爽的母亲隔空支招,将郑爽1.6亿的片酬拆分成4800万和1.2亿,其中4800万被标明是郑爽的明面片酬,而1.2亿却以疑似郑爽母亲持股的公司增资的名义收取。
根据张恒爆出的语音聊天记录证明,1.2亿最后确实是陆续打到了郑爽母亲名下的账户中。
这种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规避限薪令的行为,网友认为已经明确地触犯了法律的底线。而之后的行为更甚。
郑爽的母亲对于郑爽明面上4800万的片酬要交纳百分之四十的个人所得税觉得不划算,便指导张恒,将郑爽以某公司名下签约艺人的名义去交纳税务,躲避了将近百分之二十的税务。
这已涉嫌偷税、逃税!
对于签订“阴阳合同”规避限薪令、偷税逃税这几点被爆出之后,一些网友也向相关部门举报了这件事。
在 4月28日的时候,央视新闻在网上对于此事做出了回应:表示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经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对郑爽涉嫌偷税、逃税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除此之外,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以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税务局和广电管理两大部门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会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税逃税等问题。
在郑爽未被爆出涉嫌偷税逃税的问题之前,网上对她的舆论逐渐有了改变,而她似乎也有了一丝洗白、复出的征兆,社交平台上的“演员证明”也已恢复,但是张恒这次的爆料,又让郑爽处在了水深火热之中。
但是这次的郑爽背负的不仅仅是舆论的骂声,如果她偷税逃税的罪名将坐实的话,她将会面临坐牢的风险。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说单纯以郑爽4800万的片酬来算的话,她应该要交百分之四十的个人所得税1920万。但是根据张恒的爆料,郑爽的母亲通过某公司作为躯壳,将税率减了百分之二十,等于是缴纳了960万,少缴纳了一半。
而郑爽涉嫌偷逃的税额约960万,已经超出了她应该要缴纳的1920万的百分之三十,也就是576万,将近超了一半。这也意味着她将要面临最少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还会面临巨额的罚金。
如果要以1.6亿的片酬来算的话,那就……
但是以上的法律规定还有一点:如果纳税人是因为非主观故意造成漏税的,不构成犯罪,只会被处以行政处罚。(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章行为)
从张恒所爆出的料来看,全程似乎都是郑爽的母亲在操纵,郑爽本人并未参与。如果罪名属实的话,郑爽可能只会面临行政处罚,以及罚金。具体情况还得看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页面更新: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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