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奔驰车连续别车二十次阻碍后车行进,这是出于什么心理?

重庆一奔驰车连续别车二十次阻碍后车行进,这是出于什么心理?

近日,重庆江北区驾驶网约车的小叶昨天晚上七点遇到件奇葩事,一辆奔驰车因为加塞赌气,多达 20 次别小叶的车。

事件详细情况是这样的:小叶驾车下了渝澳大桥往菜园坝方向行驶,走的最左边的道,一辆奔驰车从右边道冲了上来,强行加塞,把小叶的车给别停了。

小叶说,当时他也没有多想,就把玻璃窗降了下来,和那位 30 岁左右的女驾驶员打了一个招呼。

女驾驶员态度很恶劣,称:就要挤,你能干撒子?口气非常强硬,于是就出现了开始的这一幕,这位驾驶员连续别车,小叶说次数有 20 次之多,小叶说,当时他真的是忍无可忍了,但是最后冷静下来,因为自己是运营车辆,首先得保证乘客的安全。

小叶说,对方车提速很快,而且开车不计后果,真的是太危险了。这一幕把坐在车上的乘客当时也吓得不轻。直呼:前面这个人是不是脑壳有问题?

小叶提供了长达 9 分钟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由于没有采访到奔驰车的那位女驾驶员,是不是两人发生冲突还有其他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小叶称,事情发生以后,他已经把这段视频交给了警方。

对此,你怎么看?恶意别车是路怒症吗?这是出于一种怎样的心理?如果调查属实为恶意别车,那么这位奔驰车车主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重庆一奔驰车连续别车二十次阻碍后车行进,这是出于什么心理?

幸好这一幕被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移交警方。女司机也太过豪横!道路上频频别停,次数多达20次。虽然没有酿成事故,但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无疑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任何漠视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于女司机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给公私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并且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案中,女司机在道路上强行加塞,并连续别停小叶所驾驶的车辆,次数多达20次。这一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害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女司机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由于尚未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女司机的行为尚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即便如此,这种行为也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恶意别车属于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应受到处罚。女司机终将会为自己的冲动承担代价。

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开车一定不要斗气,不要让冲动占据了你的大脑。

重庆一奔驰车连续别车二十次阻碍后车行进,这是出于什么心理?

#重庆奔驰女司机9分钟别车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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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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