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案”频发与“离婚冷静期”

“杀妻案”频发与“离婚冷静期”

“杀妻案”频发与“离婚冷静期”

“杀妻案”频发与“离婚冷静期”

文/晏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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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离婚冷静期”出台的那一天起,我就在自媒体平台上写了不下20篇文章,分析它的弊端。

网络上,也是一片反对之声,但我真的没想到:它还是获通过了。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从现在开始,它将深切地改变想离婚的人,甚至,想结婚的人。

民政局的离婚号本来就很预约,法院的离婚案件也都在排队,现在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就变得更难了。

从今年元旦开始,一对生活在一线城市的夫妻想要离婚,可能会经历以下程序:

夫妻俩先商量离婚,商量妥了,一起上网预约离婚号,但是呢,民政局离婚号的“号源”像是医院的专家号一样,比较紧张。

像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你上网预约时,往往不难发现:一个月以后的离婚号都没有了。

我们假设:夫妻俩运气比较好,抢到了一个月以后的一个离婚号。

“杀妻案”频发与“离婚冷静期”

两人等了一个月,到了预约当天,刚好两个人都没有出差、生病等等突发情况,也都有时间去办手续,于是,两人带着办离婚手续所需的资料去办离婚。

以前,只要资料带齐,这一次去,基本也就办下来了,但现在不行了,因为有“离婚冷静期”。民政局工作人员只给两人办了个“预登记”,然后让你们俩回去冷静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你们夫妻双方得捏着鼻子跟对方再过一个月。如果一方会殴打、恶心另一方,那么,被殴打的那一方要多挨一个月的殴打、多被对方恶心一个月。

一个月以后,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反悔,两人再去民政局领取正式的离婚证,这才算正式离成婚。民政局增加了工作量,但不知道国家是否给民政局配备了相应的人手。

这还算是夫妻俩都能达成离婚合意且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的离婚。

如果第一次去民政局办“预登记”后,丈夫突然反悔,那对不起,一个月后若不是两人都再去一趟民政局,那第一次去民政局办的离婚,就是无效的。

妻子只能等丈夫灰心转意同意离婚,然后两人再预约一个月后的号、一个月后去办手续、再冷静一个月后,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或者,你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完成离婚。

但是,去法院起诉也得排队呀。第一次起诉,如果你没有被家暴等证据(大家都知道,家暴证据收集起来有多难),一般法院不判离。如果你还想离,那就只能等第二次起诉……就这样,一般一年的时间就过去了。

如果一方缺少法律或证据意识,另一方在“离婚冷静期”期间或者等待法院判决期间暴怒、发狂、变态,那……等判决书下来的时候,被伤害的那一方,坟头都快长草了。

也有很多人说:都答应要离婚了,怎么会有人反悔呢?

呵呵,那请你看一下下面这个案例吧。

“杀妻案”频发与“离婚冷静期”

如果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大家能想象到:案例中这位姑娘,到底要花多少劲儿才能离成婚?家暴的证据可不是那么容易搜集的。

下面这些案例,还都是发生在“离婚冷静期”出台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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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民政局专门研发了针对离婚冷静期的操作模块。

市民在“一网通办”上进行离婚登记的预约也将调整为离婚登记申请预约,在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个……实际上是地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向全国性的法律(上位法)做妥协。既然法律已经这样规定了,地方也只能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上海民政局尽量让你“明明白白”。

离婚冷静期,在我看来是一条恶法,当初能通过也是匪夷所思。

如果一定要降低离婚率,担心子民们一个个只会“冲动离婚”,为啥一定要通过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方式呢?

你完全可以允许人家正常离婚。离完以后,若双方都后悔了,再去复婚。

又或者,你觉得别人离婚、复婚像在玩过家家,那就先发给人家一个离婚证,并在双方正式离婚后设置一个撤销期,比如一个月。

在这个月内,夫妻双方都后悔了,离婚证作废,双方重新去领回结婚证。若是过了一个月但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回来撤销,那离婚证就自动生效。

保险公司卖一些保险产品,就设置了这样的后悔期、可撤销期。当事人不后悔、不撤销的保险合同,就正式生效。

婚姻对个人影响巨大,比买保险的影响大多了,可国家居然这样搞……当真很无语。

“离婚冷静期”完全是为了照顾后悔了的那一方的利益,却置坚决离婚那一方的利益于不顾。

这真是一种极其让人想骂娘的操作。

谁不想离婚?占了便宜的那一方。

谁坚决想离婚?利益受损的那一方。

“离婚冷静期”这种规定,就是鼓励占便宜的那一方继续侵害别人。

03

“离婚冷静期”看起来是约束男女双方,但在现实生活中,70%的离婚多由女方提出。如果我们把“离婚冷静期”和频出不穷的“杀妻案”放在一起看,心里就不是滋味了。

我们女的,不想离婚但被丈夫逼着离婚了,顶多哭一哭、闹一闹,但有些男的,若是不想离婚但妻子非要跟他离,他们可是会杀人的。

随手一搜男子离婚(或被提离婚)后杀人的案例,如此之多。

最近的一个新闻,长这样:12月1日,海南两名女性疑似被人割喉致死。据介绍,案发前,女子王某带着闺蜜回到娘家,并和丈夫黄某成约好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当天,三人同乘一辆车,途中丈夫用匕首将妻子及其闺蜜一同杀害。经过调查,警方确定嫌疑人为死者王某的丈夫黄某。

网上再搜一搜陈年案例,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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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离婚后杀死前夫的,凤毛麟角。

几乎没有一个女的,会因为丈夫跟自己离婚而把丈夫的头颅割下来。

就这……还离婚冷静期呢,这是让谁冷静地等待被屠宰呢?妇女们不该被当成维稳工具,承受这些暴戾男性的恶意啊。

离婚分两种,一种是心理离婚,一种是程序离婚。在我看来,只要是心理上已经跟对方离了婚,接下来就只是走程序的问题。

可是,在这类男人的认知里,是没有“心理离婚”的概念的,他们就是接受不了离婚。他们对妻子没有丝毫的尊重,完全看不到妻子的情绪、喜恶、想法,因为妻子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个工具。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还有一类男的,妻子都已经跟他离婚了,可他还是觉得妻子是自己的,见妻子有了新生活,就磨刀霍霍向前妻。对他们而言,妻子是独立的人么?不是,只是他们圈养的一只母鸡、母猪,是“他的财产”,他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想杀就杀。

在离婚不被接受且刑侦能力不发达的年代,因为人们没法好聚好散,催生很多杀妻、杀夫案(杀夫有,但很少),因为相比离婚后面临的舆论压力,他们觉得杀人更值得冒险。

可是,在今天,政策层面也还是把离婚视为一件丢人的事情。他们就是不想让公民离婚,俨然只要给公民离婚设置障碍,我们国家的离婚率就会降下去,生育率就会提高上来。

这不,现在,连被胁迫才结成的婚,国家也不允许你去民政局撤销了,而是必须上法院。即,如果你跟另外一个人结婚,是因为对方拿杀死你家人、曝光你裸照等等方式要挟你,你手头也要对方要挟你的证据,但你也不能去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了,你必须要起诉。收集起诉资料、聘请律师、排队等候开庭……

“杀妻案”频发与“离婚冷静期”

对于这样的导向,我真的蛮失望的。

这个事情吧,很像是一群人在玩密室逃脱。有人觉得刺激、兴奋,愿意一直玩下去;可有的人吓都要吓死了,想马上终止游戏,可国家不让。

有了这样的规则,还有多少人敢结婚呢?谁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跟那个人白头偕老,谁都不知道身边的白马王子、白雪公主将来会不会变成魔鬼。

我感觉,从2021年开始,我国的结婚率可能会持续走低。

很多有识之士一直在倡导:永远不要嘲笑离婚、把离婚当成是世界末日,不要呼吁再回到女性要“裹小脚”的时代。

人们活得越自由,思想才能越开化。

当离婚变得跟吃散伙饭一样正常,因离婚杀妻、杀夫的现象才会减少。

“离婚冷静期”就是一个开历史倒车甚至是反人类的发明。

有生之年看不到“离婚冷静期”取消,我死不瞑目。

以上。

作者简介:晏凌羊,女,云南人长居广州。拿了八千元高考状元奖励金才有路费上大学的贫家女,离婚后蜕变成励志单亲妈妈的畅销书作者,中国作协会员,多篇网络爆文作者,《羊城晚报》报道的“最懂女人心的暖心作家”,跳出体制的传媒公司创始人。白天商海奋斗,晚上挑灯码字。著有情感畅销书《愿你放得下过往,配得起将来》《愿你有征途,也有退路》《那些让你痛苦的,终有一天你会笑着说出来》《我离婚了》和儿童绘本《妈妈家,爸爸家》。转载请到原作者公众号获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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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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