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能把爱好变成工作,乃人生之一大幸事。最近我倒觉得,幸上之幸,是在热爱的事业之外,还有点别的爱好。业余,当然就是不以为业,不以为“业”,就是不靠它挣钱。
不靠它挣钱,就不用低头,也无需妥协,想怎样就怎样,根本不用去想什么“初心不变”,因为没什么可变的,同时又有了一方可以自由发挥的天地,不受甲方爸爸欺负,也不必看老板的脸色。
对我来说,如果哪一天我真的开始靠码字挣钱,基本上,我畅所欲言,口无遮拦,看谁不爽就怼谁的生涯,也就画上句点了。我可能会变得言不由衷,因为我把爱好变成了工作,在工作上,哪有那么多的任性,还是得接受现实,老老实实赚钱。
所以,人分四等,一种是既没有业余爱好,也不喜欢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稍好点,有业余爱好,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在往上,热爱自己的工作,没时间搞业余爱好,最理想,即热爱工作,还能腾出时间发展点业余爱好的。
页面更新: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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