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奇案:箱尸奇案

1947年秋天,天津市发生了一桩千古奇案:震动全国。案件审理历经五年,跨越两个时代。直到新中国成立凶手才被处以极刑。由于这起案件发生的特殊时间,人们把它称作,民国天津最后一案,也是新中国天津第一案。事情要从民国三十六年10月30日,天津《民国日报》登出的一则寻人启示说起。失踪的女人叫董玉贞,因为丈夫姓李,按照当时的习惯,被称作李董玉贞。35岁的少妇董玉贞,于25日下午5时,由十区大理道53号乘三轮车外出至今未回。刊登这则寻人启事的正是他的丈夫李允之。根据寻人启事上李宝午的叙述,1947年10月25日早晨,董玉贞离开睦南道的家,来到大理道53号。直到下午五点钟给了董玉珍1300元美金,让他去买一件大衣。然后董玉珍乘三轮车离开。从此就再没有消息。所以五天之后李宝?刊登董玉贞失踪的寻人启事,现在想起来一定是三轮车夫谋财害命。面对警察痛哭不已。那么董玉贞到底到哪里去了呢?其实,刊登寻人启事的当天晚上董玉贞就有了下落。揭开这个谜底的是一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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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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