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消息,新三板创新层公司额尔敦(835538)5名股东因权益变动违规而收全国股转公司警示函,大股东八月、二股东杨文俊等均在列。
根据相关文书显示,额尔敦此次收警示函的5名股东分别是:八月、额尔敦木图、内蒙古联信铭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联誉顺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杨文俊。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报显示,八月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杨文俊为第二大股东,额尔敦木图为三股东。
额尔敦5名股东的违规事实是:
1、内蒙古联信铭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联誉顺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八月及其一致行动人额尔敦木图实际控制的企业。2021年5月27日,内蒙古联信铭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联誉顺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减持额尔敦股份3,306,000股、1,784,000股,内蒙古联信铭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联誉顺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额尔敦股份的比例从71.51%变为57.56%,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0%、65%、6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八月、额尔敦木图、内蒙古联信铭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联誉顺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2、2021年5月18日,杨文俊增持额尔敦股份2,962,000股,杨文俊及一致行动人持有额尔敦股份的比例从0%变为14.22%,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对于上述权益变动事项,杨文俊于5月20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5月19日,杨文俊继续增持额尔敦股份751,000股,与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从14.22%变为16.28%,在权益变动信息公告期间内未暂停股票交易,在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时未暂停股票交易。
2021年5月27日,杨文俊增持额尔敦股份5,620,000股,杨文俊及一致行动人持有额尔敦股份的比例从16.28%变动为31.68%,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25%、3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杨文俊的上述交易违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全国股转公司对八月、额尔敦木图、杨文俊、内蒙古联信铭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内蒙联誉顺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额尔敦是一家从事牛羊屠宰、相关食品生产加工、品牌连锁销售的现代化食品产业链运营服务商,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归母利润406万元。
页面更新: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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