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建军节,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李渠中队民警查获一起客车超员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场联系客运公司将乘客转运,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客车驾驶员处罚。
当日上午9时50分许,李渠中队民警正在川口路口进行“车让人,人守规”劝阻行动时,发现一辆川口开往延安的客车可能存在超员现象,于是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载22人,超员3人。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之规定,依法将车辆拖移至安全地点,并联系客运公司将乘客转运。随后将驾驶员带回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之规定给予驾驶员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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