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我们来看看通知中具体提出了哪些要求!
通知中提出要施行“一校一案”,即各学校根据本校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制订出课后服务的具体方案,供学生自愿选择。并要求学校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好课后服务的宣传工作,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
两个全覆盖就是托管+拓展”,除了开展课后托管保证学生在校完成作业以外,还要积极开展丰富的文艺、体育、科普、阅读、劳动、实践等活动。另外支持学校因材施教分层辅导学生,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对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内容。
课后服务实行“5+2”模式,即每周5天,每天2小时以上,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17:30,农村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个延伸即:学校根据学生特殊需求延长课后服务时间、初中学校课后服务向晚自习延伸、托管服务向假期延伸。
学校可以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延时托管服务,为学生提供或联系提供晚餐;初中学校可在工作日晚上开展晚自习,非寄宿制学校的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0:00,高中学校也可以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延时服务;学校、青少年宫、科技馆、社区、等可参照暑期托管模式开展周末、假期托管服务,内容以素质教育拓展为主,不得组织补课。
(1)准入退出机制
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老师承担,也可以聘请退休教师、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如不能满足学生兴趣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2)经费保障机制
费用遵循“家长自愿、非营利性、成本补偿”的原则,参照本区域课后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可减免服务费。开展课后服务导致学校公费增加的,同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经费支持。
(3)质量监测机制
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需加强课后服务质量的监测,指导学校提高服务水平,推广典型经验。
(4)师资共享机制
鼓励老师课后服务时段跨学校走教,区(市)县教育部门可组织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进行课后服务。
(5)教师激励机制
中小学可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和调制,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可发放补助。教师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优评先和绩效分配的重要参考,对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来源:成都教育发布
页面更新:2024-06-17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