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审案

古代时侦破工具简陋,又没有监控啥的,官员是怎么审理案件呢?

古代如何审案

古代县衙

本篇我们以清朝著名的杨乃武小白菜案为例,讲讲古代审案的那些事。

古代如何审案

近代出版物《杨乃武与小白菜》

杨乃武小白菜案是晚清四大奇案之一,发生在同治年间。主人公杨乃武生活在浙江省余杭县,举人出身,家庭富裕。杨乃武家有空闲房子,出租了一间给小白菜(本名毕秀姑)及其丈夫居住。这样两家就成了邻居,关系相处得也还不错,空闲时候杨乃武还教小白菜写字。杨乃武比小白菜大15岁,也没啥太多的想法,但是邻居看见两人总在一起出双入对,就开始议论纷纷。

古往今来,人们就爱八卦男女之间的事,没有“事”的都会传出“事”来。后来,小白菜和丈夫受不了流言蜚语,就搬家了。可是搬家没多久,小白菜的丈夫就病死了。由于尸体鼻口流血,小白菜的婆婆就认为是小白菜毒死了自己的儿子,将小白菜告到了县衙。司法程序正式开始。

今天司法审判归法院负责,古代则不同,很多官员都有权审案。清朝时,县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县里最高的审判长官是知县,就是我们俗称的“县太爷”,其“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拿到今天,就相当于县长管审案。知县的断案能力是良莠不齐的,杨乃武小白菜案赶上个年过七旬的知县叫刘锡彤,估计已经老糊涂了。刘知县接到报案后带着仵作就去验尸了。仵作相当于今天的法医,仵作验尸时都会参照宋朝人宋慈写的一本名为《洗冤录》的书,这可是古代法医界的《圣经》。《洗冤录》中,关于砒霜中毒的情况有专门的检验方法:“用银针,刺死者的喉咙,如果拿出来以后银针变暗,就有可能是砒霜中毒致死。”仵作照此做了,发现银针的确变黑了,于是便断定小白菜的丈夫中毒。但是在宋慈的《洗冤录》中还有后续的确认程序:“用银针探喉以后,还需要用皂角水将银针洗一下,如果黑色能被洗掉,银针重新恢复光泽,那就不是真中毒。”这一验证标准叫作“青黑不去”。一心想定案的刘知县和仵作没有进行后续验证,因为刘知县之前也听传闻说过杨乃武与小白菜有“奸情”,潜意识里就认定是杨乃武和小白菜合谋杀死了小白菜亲夫,验尸时就没有太较真。

接下来就是堂审。为了获得认罪口供,刘知县对小白菜用了刑。古代刑事审判主要有三种方法:口供、五听和刑讯。“口供”就是让你自己叙述罪行,在古代审判中的地位最为重要。在嫌疑人陈述口供时,审案者还要进行“五听”,就是根据你的言辞、面色、气息、听觉、眼神来判断你是否撒谎。这个有点类似今天的测谎,尽管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用来作最终判断则是很不科学的。如果前两招用了,对方还不肯认罪,那只能放大招了,就是刑讯逼供。在古代,刑讯逼供是合法的,但也有一定的使用限制。唐朝时曾规定,刑讯不得超过三次,打的次数不得超过两百下。如果达到了法定的刑讯次数嫌疑人仍不肯招认,就认为这个人可能真的是被冤枉了,嫌疑人便可以取保。刘知县庭审时对小白菜用了刑,却没对杨乃武用刑。因为杨乃武是举人,按照法律,有功名在身的人是不可以用刑的。

古代如何审案

我们看电视剧里古代的审案现场,官员在下令用刑时都会从案子上的签筒中取出一根签扔在地上,大喝一声:“拉下去,打二十大板!”这是民事诉讼,县官只能用刑,这要是在军营,将领可以直接喊一嗓子:“拉下去砍了!”直接就判死刑了。所以军营比县衙严苛多了。而明清审案时,主审官的公案上有四个签筒,签分别写有“执、法、严、明”四个字加以区别。

“执”字筒内放的是捉人的签子,相当于现在的逮捕证。其他三个筒分别放着白、黑、红三种颜色的签子,白签每签打一板,黑签每签打五板,红签每签打十板。这种扔签下令的传统,体现的是古代司法“刑以兵威”的精神。主审官以堂签下令,和战场上将军以令箭、令牌发号施令是一个意思。扔令签的时候一定要掷地有声,目的是吓唬嫌疑人。不仅扔令签要声音大,使用刑具时还要往地上用力摔,必须啪啪作响,希望这样能把嫌疑人吓住,直接招供认罪是最好的。

小白菜受不了刑讯逼供,最后就违心承认了自己与杨乃武通奸并毒杀了自己的丈夫,可是具体用什么毒死的?小白菜也含含糊糊说不清楚。如果是个明白的县令肯定要生疑继续审理,可惜碰上个糊涂蛋县官。古代这种靠刑讯逼供搞出的冤假错案数不胜数。尽管杨乃武拒不承认,但刘知县依然是草草结案,并把案件上报给其上级领导杭州知府。知府相当于今天的市长,掌握一个府的最高审判权。当时的杭州知府是陈鲁,陈知府接案后对该案进行了“复审”,复审相当于今天的二审。复审时,杨乃武的举人功名已经被朝廷革除,这样就可以大大方方对其用刑了。一番刑讯逼供后,杨乃武也违心承认了自己并不存在的罪行。最终,杨乃武被判斩立决,小白菜被判凌迟处死。在古代,女子通奸并谋杀亲夫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很多都会被凌迟处死。越是保守落后的时代,对通奸这种事处罚就越严重,毕竟太“伤风败俗”了。杨乃武和小白菜复审也都被判了死刑,那他们会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判决后就直接拉出去行刑吗?没有那么草率。死刑还需要秋审通过后才能行刑。

古代如何审案

清朝的秋审有两个环节:一个是地方秋审,相当于今天省高院终审判决;另一个是中央秋审,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法的死刑复核。地方秋审时,判处死刑的案件要上报省里,省督抚会同布政使、按察使进行复审。相当于今天的省委书记、省长、主管司法的副省长三人共同会审,审判结果为终审判决。地方秋审结果可能有四种,分别为“实、缓、矜、留。”意思分别是:

“实”案情属实,量刑合理,维持死刑;

“缓”案情属实,量刑过重,减刑不杀;

“矜”案情存疑,发回重审;

“留”案情属实,量刑合理。

但嫌疑人为家中唯一男丁且父母尚在,免去死罪。这最后一种情形叫作“留养承祀。”现实操作中一般不用。

地方秋审后仍然维持死刑判决的,要报送到朝廷进行中央秋审。中央秋审时,先是由刑部和内阁大学士等副国级高官会审,拟定出意见,最后交由皇帝亲自裁决。皇帝认为可以执行死刑的就批准,这一最终裁决叫作“勾决”。我们在【雍正王朝】影视剧中经常看到康熙皇帝有时候勾决很多人,有时候很少,臣属们以此来判断皇帝整治刑罚的舒缓与严宽。

依次勾决之后的犯人很快就会被执行死刑了。清朝的中央秋审一般在农历八月,时值秋季,所以随后的执行死刑又叫“秋后问斩”。从汉代开始,中国就有秋冬季执行死刑的规定。古人认为凡事都该顺应天时,秋冬是万物肃杀的季节,因此是执行死刑的“好日子”。

咱们继续说回杨乃武和小白菜,二人在复审死刑后,一只脚就已经迈进了鬼门关。但就在等待秋审的过程中,杨乃武的家人进京告了御状,相当于今天的进京上访。我们看电视剧里的告御状大部分都是告到皇帝或者宰相那里,但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哪有那么容易让你见到皇帝或宰相?一般告御状都是告到都察院、刑部或步兵统领衙门(俗称九门提督),分别相当于今天的中央纪委、司法部、公安部。杨乃武的家人将御状告到了都察院。

此时,上海的《申报》连续报道了杨乃武小白菜案,就像上了今天的微博热搜一样,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这也惊动了两宫太后,那时候掌握国家实权的是慈禧太后。在慈禧太后的直接干预下,此案最后交由刑部重审,刑部尚书桑春荣亲审此案,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法院院长亲自挂帅审案。重审时,开棺重新验尸,一位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资深老仵作参照《洗冤录》的验尸方法,证实小白菜的丈夫并非中毒身亡,而是得病而死。最终,杨乃武和小白菜得以平反昭雪。慈禧当时也想借这个案子整顿一下浙江官场,就要求严肃追责所有涉案的渎职官员:刘知县被发配黑龙江,其他三十多名官员也都被革职、充军或查办。

通过对杨乃武小白菜案的考察,你应该对我国古代的司法体系有初步的了解。明清时期,在审判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俗称“三堂会审”。三者职权有所不同:

刑部为六部之一,掌法律刑狱;

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

都察院为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有权监督刑部的审判和大理寺的复核。

不论现实还是古代,遇到了昏官,都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你穿越到清朝,

记住:告御状要去都察院!


下面趣谈几个古代真实案件:

案例1、陈述古在建州浦城任知县时,有一盗窃案发生,抓获了几个人,但不知道其中谁是真正的犯罪人,陈述古就让人在寺庙一间屋里挂了一口钟,并对这几个人说:没有偷盗的人摸钟不会响,偷盗的人摸钟,钟会响。他又暗中让人用墨涂在钟上,让这几个人逐个进屋去摸钟,出来后检查这些人的手,发现其中只有一人手上没墨,就对这人进行审讯,这个人供认了盗窃的事实,并说怕钟发出响声所以就没摸钟。(《梦溪笔谈》)

案例2、一个县有两个妇女为争夺儿子诉到公堂,双方都称某小孩是自己的 儿子,在没有其他方法判断的情况下,县官让两妇人各拉一只小孩的手当堂争夺,说:谁把小孩抢到了就是谁的。在争夺中,小孩痛得直叫,一妇人不忍就松了手,县官当即判定小孩属松手妇人的儿子,理由是:该妇人更爱那小孩。后经审讯,另一妇人也承认了这一事实。(《智囊》)

案件3、唐朝的张鷟任河阳县县尉时,有一天,有个客商的毛驴挣断了缰绳,连驴带鞍一齐弄丢失了。那客商找了三天都没着落,便报到县里,因为县衙搜捕得很急,盗驴的贼就在一天夜间把驴子放了,由于这个鞍子价值五千钱,便把鞍子留下藏了起来。张鷟说:“只要毛驴找到了,就有办法找到鞍子了!”于是,就叫这个客商不要喂毛驴,等到夜晚把它放了出去。毛驴就朝着这几天饲养它的老地方走去。张鷟派的人便尾随着来到一户人家,然后搜查了他家,果然在草堆里找到了鞍子。

案件4、北宋的钱藻任密云守备时,有两个在京的禁卫军士兵跑到通州去抢劫老百姓的东西,通州的官吏把他俩捉拿归案后,他俩拒不认罪。于是,州官将此事告诉了钱藻。他俩仗着自己是禁卫军,受审时,态度蛮横,出言不逊。钱藻就叫甲兵站在大门外面,而单独留下乙兵来审讯,声色十分严厉,过了一会儿,拿起笔来记下了一百多字,好像是在记录乙兵的口供似的,然后,把他押了出去。接着,又叫甲兵进来,诈唬他道:“乙兵已经如实交待了,抢劫的事主要是你干的,所以,他应当释放,而你要依法处死!”甲兵不知道钱藻这是在骗他,就愤愤地说:“他本来是这件事的主犯,为什么要推到我的头上?”于是,甲兵如实交待了乙兵的犯罪行径,钱藻又把乙兵叫进来对证,两人只得低头认罪。

案件5、清朝于成龙巡视江苏高邮时正好赶上一个案子,有一富户嫁女,出嫁时女儿的大量嫁妆被偷了,过去的嫁妆多是丝绸衣物首饰等。于成龙命令马上封锁四个城门,只留一个城门进出,然后叫差役在城门观察,谁出入城门两次者就抓住他。第二日中午果然抓住两人,身上并没有随行物品。于是于成龙让二人脱掉衣服,二人里面竟然穿着女人的衣服,果然就是丢失之物。于成龙判断盗贼一定会着急转移赃物,但又不敢一次多拿,只能多次转移。

案件6、战国时期,有个历史人物叫苏秦,是个纵横家。他说服韩、魏、赵、齐、燕、楚六国联合起来,结成同盟,对付共同的敌人——秦国,从而受到了大国君王的赏识,被封为丞相,史称“六国封相”。

正当苏秦在齐国积极效力的时候,遇上了刺客.苏秦被当胸刺了一剑,当天晚上,就不治身亡了.齐王听到这个消息,非常生气,立即下令捉拿凶手.可是刺客已逃得无影无踪,到哪里去捉呢?齐王灵机一动,想出了“引蛇出洞”的妙计.他下令把苏秦的头割下来,还让人用鞭子抽打他的尸体,弄得满头满脸都是血.然后把血淋淋的人头悬挂在城门口,张贴出黄榜,上面写着:“苏秦是个大内奸,死有余辜.齐王一直想杀了他,却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今幸有义士为民除害,大快人心.齐王下旨重赏,奖励黄金千两,请义士来领赏。”

此榜一出,果然有人上了钩.竟有四人前来领赏,而且他们都一口咬定:苏秦是自己杀的。

于是士兵把他们“请”到齐王跟前.齐王见到他们四个人,恨得咬牙切齿.但表面还是冷静的问道:“你们四人都说苏秦是你们杀的,有何凭证呢?”

四个人就争执起来,一个说在一家饭店碰见苏秦,见他包袱鼓鼓的就见财起意把他杀了;一个说路上两人碰撞在一起有了争执,一气之下把人杀了;一个说我与他同住一间客栈丢了东西检查别人的包裹时,见到苏秦的包裹里有钱于是暗中尾随苏秦到了荒郊夜路,把他杀了;最后一个人实在找不到借口,胡编乱造说,我就是看他不顺眼于是杀人了。

齐王气急反笑,还是煞有介事地问:

“你们都有理由,我该信谁呢?你们暂且住在这里,等我搞清楚了再赏赐这一千两黄金。”

四个人回去继续争吵,直到吵累了聚在一起一合计,既然没法说清楚是谁杀的,不如把一千两黄金分了算了。于是四人主动找到齐王说:“大王,您也别犹豫怎么赏赐了,我们四个人商量好了,就把一千两黄金按照分给我们四人得了。”

齐王问怎么个分法?” 这四个人不知道中了计,还高兴得立即回答说:“这好办,1000÷4=250,每人二百五。”

齐王一听,他们还乐滋滋地想出这么个办法分赏金,拍案大怒:“把这四个二百五推出去斩了!” 这四个人就成了替死鬼被杀了。而真正的刺客,据说是秦国派来的杀手,早就逃回秦国去了。

从此民间便留下了二百五的说法,人们常用它来形容傻瓜、笨蛋和被财色所迷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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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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