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看过故事,故事说一个贫困人家子弟被一个地主家儿子用斧砍伤,穷人家于是找人代写个诉状,把地主家的儿子告上官府。因为用斧伤人是重罪,很可能被判流放,于是地主到处找人,听说有个讼师打官司很厉害,地主抱着重金登门拜访,讼师看着厚厚的酬金,就给地主出了个主意。买通官府修改状子,地主听说这个主意好,于是花重金把状子中的用斧伤人添了一划改成甩斧伤人。等案子判决因为是甩斧伤人,属于过失伤人,被轻判只是赔医药费,于是地主又花了一笔小钱就摆平了案子。
再这个案子中,我认为律师只是按事实用斧伤人辨护,不论判罚如何都是讼师,反过来欺负穷人不识字沒文化就是讼棍。
页面更新: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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