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检察院远程办案常态化

疫情的发生,让我们熟悉的生活仿佛按下了暂停键,但我们的检察工作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线上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淅川县检察院将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高度融合,在战役期间,使远程办案成常态化,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淅川县检察院远程办案常态化

2月21日上午9时,聂某某盗窃案准时开庭,淅川县检察院与县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审理此案。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丁志亚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淅川县法院院长王建军担任审判员。公诉人、审判员和被告人身处不同地点,公诉人通过我院远程庭审系统与法官、被告人进行“面对面”对话。庭审中,公诉人严格按照庭审流程,通过远程系统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聂某某当庭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视频传输信号稳定、画质清晰。法官当庭做出宣判,被告人聂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淅川县检察院远程办案常态化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淅川县检察院利用远程提审系统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2件13人,公诉案件9件10人。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战“役”办案同步推进。

淅川县检察院远程办案常态化

淅川县检察院远程办案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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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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